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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入境来津人员管理工作的通告

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入境来津人员管理工作的通告
(津新冠防指[2020]155号)


 为切实加强防范境外疫情输入扩散,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巩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成效,现就进一步加强入境来津人员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凡拟入境来津人员在入境前或入境后要主动或委托亲友、接待单位等与居住地社区(村)联系或拨打110报警求助等方式,及时报告行程、健康状况等信息,咨询了解有关管理措施。   二、各社区(村)要做好入境来津人员信息登记上报和政策解读工作,发现未提前报告就进入社区(村)的入境来津人员,要及时查验核实相关情况,并第一时间报告本辖区防控指挥部,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转送至辖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   三、我市将在铁路天津站、天津西站、天津南站及天津滨海国际机场设置专门接驳点,入境来津人员要及时主动到接驳点登记,并积极配合后续转运至有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等工作。   四、入境来津人员要严格遵守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各项规定。对不服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以及虚报隐瞒病情、出境情况和重点疫情国家(地区)旅居史等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疫情防控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希望广大居民和外籍人士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我市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持续向好局面。
天津市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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