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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端午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端午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内防指电〔2020〕48号)


各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成员单位:
  端午假期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和传播,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的端午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认真做好常态化防控工作,确保假日期间疫情防控指挥部照常运转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运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二、各级医疗机构要继续强化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管理,认真做好发热病人的筛查救治,规范住院患者陪护、探视的管理,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医务人员假日期间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前往的,要向本单位进行登记报告,返回后主动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三、要认真落实关于扩大核酸检测范围、提高核酸检测能力的要求,确保放假期间核酸检测工作正常开展,做到对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的“应检尽检”,对其他人群的“愿检尽检”。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避免出现生物安全事故。   四、要继续加强省际公路卡口和铁路、民航旅客的管控,对外来入区人员进行严密排查,落实好对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的有关管控措施。对符合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要按要求及时解除集中隔离。   五、要加强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冷库、餐饮企业等重点单位重点场所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食品安全。同时按照常态化防控要求,认真抓好交通场站、酒店宾馆、旅游景点、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点、复工复产企业和复学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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