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杭州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杭州市春季开学时间安排的公告

杭州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杭州市春季开学时间安排的公告


  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自2020年4月13日起分批有序开学。
  高三、初三年级于4月13日开学。中学其他年级和小学四、五、六年级于4月20日以后开学,小学一、二、三年级于4月26日以后开学,幼儿园于5月6日以后开学,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研究确定,并提前一周通知。
  市属高校按4月下旬开学做好准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专修学院开学和各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不得早于当地中小学全部开学一周后开展。
  各级教育、卫生健康部门要对学校开学工作进行全覆盖督查指导。各学校要切实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申报,经查验合格后方可开学。各地各学校要严格落实责任,抓实抓细开学前后各项防控措施,切实保障师生健康安全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杭州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