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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太原市公安局、太原市交通运输局、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太原市公安局、太原市交通运输局、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人力资源部、不锈钢园区党群工作部,中铁太原局客运段,太原武宿机场: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公安厅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 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做好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晋人社明电〔2020〕14号)文件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对于已有工作岗位和新确定工作岗位拟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组织开展对用工集中地区和集中企业“点对点”的农民工专车(专列、包机)运输服务,保障成规模、成批次外出的农民工安全有序返岗复工,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
  春节后是农民工返岗复工的高峰期,当前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做好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对确保农民工安全有序返岗复工,有效衔接用工企业复工、工作地疫情防控等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艰巨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紧迫性,把引导农民工安全有序返岗作为复工复产的重点工作任务,实现防疫防控与稳定农民工就业“两不误”。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等部门和铁路、民航参加的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协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沟通衔接,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形成工作合力,科学组织,周密部署,确保输出有组织、健康有检测、承运有防护、到达有交接、全程可追溯,全力保障农民工安全返岗顺利复工。服务保障工作信息实行日报制度,各级各部门要按要求每日报送农民工数据变动信息、开展农民工返岗服务保障工作动态情况。   三、做实做细农民工出行需求
  1、畅通报名渠道。各县(市、区)人社局、交通运输局要广泛宣传,利用广播电视、官方网站、微信、就业信息平台等渠道,延伸到乡村、农民工,做到家喻户晓,及时收集农民工出行、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的信息,开通线上线下报名渠道。
  2、乡、村组织报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通过线上线下征集报名,利用“线上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全面摸排,详细记录,准确收集有意愿外出农民工的信息,填写《太原市农民工外出务工申报表》(附件3)。将乡村微信群发布的农民工外出申报表信息,转发到农民工手中。实名登记出行人员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出行区域(省内、跨省)。
  3、组织农民工集中出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及时汇集农民工出行人数、时间、地点、用人单位的信息,填写《太原市集中组织出行农民工数据清单》(附件2),动员和安排出行时间段、务工地相近人员集中出行。及时转同级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对口衔接,同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开展农民工行前服务保障
  1、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根据同级人社部门提供的农民工返岗需求信息,统筹协调同级人社、公安、卫健等部门,按照“防运并举、分类指导、一车一方案”的原则制定专门包车运输方案,优先保障成规模、成批次、目的地集中的农民工出行,严格落实消毒通风并检测出行人员体温,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控制客座率,为目的地集中、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民工提供“点对点”直达服务。
  省际农民工客运需求,协调联系省运管局客运处李岩(联系电话:4940011;手机号13453435394),市际农民工客运需求,协调联系市运管局客运处索旭东(联系电话:7230637;手机号:13703515780)。县级不能集中、需要分散出行的,由市级或省级交通运输部门统筹调度安排出行。必要时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可以启动道路旅客应急保障车队,采取严格的防范疫情传播措施,保障农民工返岗包车需求。
  2、对农民工集中出行50人以上、有铁路运输需求的,各县(市、区)人社局及时联系铁路部门解决火车票,人数较多时可按需求开行农民工专列(专厢),也可直接联系铁路运输部门(客运部:党微,联系电话:03512692492/15834157137;客运部副主任:邹新军,联系电话:13403417320)。
  3、对农民工集中出行100人以上、有民航运输需求的,各县(市、区)人社局及时联系民航部门,按需求开行农民工包机(省交通厅民航综合协调处:高路翔,联系电话:15135155565)。
  4、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在省内流动的农民工申报支付宝“健康码”作为全省出入通行的电子凭证。要指导离开太原赴省外的农民工到村(社区)填写《太原市离晋人员健康申报证明》。农民工外出须行前体温防控检测,办理健康体检后方可出行。与目的地有关部门,做好人员接收准备。对农民工出现异常情况的按规定及时报告。
  5、各县(市、区)人社局将跨省外出农民工数据清单信息,上报市人社局汇总,之后报省人社厅。由省人社厅指导输出地县级人社局,在行前主动与输入地人社部门对接出行人数、到达时间和地点、用人单位等信息,输入地人社部门要与用人单位确认相关信息,对接当地卫健部门,做好人员接收准备。   五、组织农民工返岗运输
  1、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督促指导农民工返岗包车运营单位按照《山西省交通厅疫情防控领导组关于统筹做好春节返程疫情防控和恢复道路旅客运输的紧急通知》(晋交疫情防控组发〔2020〕27号)、《山西省交通厅疫情防控领导组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全力做好农民工返岗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晋交疫情防控组发〔2020〕29号)等文件要求,全面做好运输组织、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和乘客信息登记、转交工作,在返岗包车发车前,在全国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平台及时填报本市农民工返岗运输车辆信息台账,确保运输过程安全、顺畅、有序。
  市交通运输局要指导公交运营企业优化运营服务方案,优先保障连接交通枢纽、城市中心城区、主要生产生活区域的城市公交线路,通过采取定制公交、开行区间车、大站快车等多种形式,打通农民工返岗“最先和最后一公里”;要根据实时客流情况,加强现场车辆调度,采用灵活调度发车班次、缩短发车间隔等方式降低车辆满载率,减轻防疫压力。要指导各班线客运、城市客运,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完善乘客实名信息登记,形成能查询、可追溯的信息链,辅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各级公安部门加大对火车站、汽车站、民航机场等重点部位的巡逻防控,做好“点对点”包车的道路通行保障和交通安全管理,对突发事件及时进行处置,确保运输过程安全、顺畅。
  3、要积极争取各县(市、区)政府、鼓励用工企业对农民工返岗复工包车费用给予补贴和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对自行返岗的农民工交通费用给予适当补助。   六、做好抵达地交接和上岗防护保障
  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农民工专车抵达后的交接工作。县(市、区)相关部门要提前对接企业及时组织接收农民工入厂,要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规定落实防疫设施设备、场所消毒、员工健康监测等要求,坚决防止因复工造成聚集感染。   七、落实落细部门责任
  太原市已成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和中铁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综改示范区人力资源部、不锈钢园区党群工作部参加的太原市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协调机制(见附件1),各县(市、区)要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精准摸排农民工返岗需求和输出入地有序有效衔接、卫生健康部门指导做好健康检测、交通运输部门组织运力保障、公安机关加强交通秩序管理” 的“四位一体”协调机制,加强沟通衔接和信息共享。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切实转变作风,严格责任落实,确保“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高效、有序、安全、顺利进行。要实行包保责任制,每辆包车都要配备包保责任人和联系电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卫生健康部门以及相关单位),确保责任到人。   八、加强经验交流和典型宣传
  各县(市、区)要加大对农民工返岗复工有序出行专项行动典型经验和做法的宣传推广力度,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提高农民工返岗复工服务保障的质量和效率。同时,广泛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为农民工返岗复工做好疫情防控提供帮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企业尽快复工、维护正常社会经济秩序提供支持。
  附件1:太原市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协调机制人员组成与职责分工
  附件2:太原市集中组织出行农民工数据清单
  附件3:太原市农民工外出务工申报表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太原市公安局
太原市交通运输局
太原市卫生健康委
2020年2月28日

  附件1:
太原市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协调机制人员组成与职责分工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对用工集中地区和集中企业提供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成立太原市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协调机制。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 集 人:王富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召集人:李保亮 市人社局副调研员
  成  员:常丹飞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则福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 泽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高文晋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邹新军 中铁太原局客运部副主任
  康海燕 山西综改示范区人力资源部副部长
  林捷军 不锈钢园区党群工作部副部长
  联 络 员:付俊峰 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科科长
  薛 夏 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科长
  于 伟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大队长
  王海潮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处副处长
  丁长庚 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科长
  郝瑞岗 市卫健委疾控科科长
  梁龙龙 山西综改示范区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
  王鑫宇 不锈钢园区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科科长   二、工作职责与责任分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各县(市、区)人社局摸排农民工返乡情况和返岗就业需求,及时收集、汇总、安排接送;协调组织开展线上招聘企业用工信息,协调有关企业做好农民工接收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公安局,对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部位的巡逻防控,做好“点对点”农民工包车的道路通行保障和交通安全管理,对突发事件及时进行处置。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交通局根据农民工集中返岗需求,制定专门运输方案,做好农民工运输过程的安全防控,为目的地集中、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民工提供“点对点”安全运输服务。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做好农民工行前健康检查、返岗过程中的疫情防控,督促企业做好农民工岗位防控防护保障等工作。
  中铁太原局:负责有关农民工专列开行的配合协调工作,负责对农民工专列开行相关单位防疫措施的落实和做好服务工作的督导。
  山西综改示范区人力资源部:负责统筹协调本区域企业复工复产、农民工返岗复工信息的收集、汇总、日报。组织开展对本区域用工企业“点对点”对接服务,组织农民工有序返岗、安全运输。
  不锈钢园区党群工作部:负责统筹协调本区域企业复工复产、农民工返岗复工信息的收集、汇总、日报。组织开展对本区域用工企业“点对点”对接服务,组织农民工有序返岗、安全运输。   三、工作机制
  市级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协调机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牵头单位,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作科。各成员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共享,及时协调解决农民工返岗复工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推进我市农民工返岗复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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