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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陕西证监局等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陕西证监局、外汇局陕西省分局、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各政策性银行陕西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西安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陕西省分行,各城市商业银行西安分行,长安银行、西安银行,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西部证券、开源证券、中邮证券、各证券公司陕西省分公司,永安保险、各保险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各地方金融组织:
  目前,陕西省和西安市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根据中央各金融管理部门政策精神以及全省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全省各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身防护工作的同时,高度关注疫情发展对经济金融运行产生的影响,加大对疫情防控的金融支持力度,全面提升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和应急保障能力,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大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稳妥满足社会公众基本金融服务需求
  全省各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要严格遵守所在地区疫情防控规定,统筹做好营业网点管理。对因防疫要求暂停营业的网点,要加强自助银行管理,强化电子渠道服务保障,做好ATM等自助终端的运营维护,确保能够正常对外支付。确因特殊情况且具备开业条件的,需报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批准。鼓励和引导客户使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云闪付APP以及其他“无接触”非现金支付服务方式办理支付结算业务。在确保风险可控前提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适当调整相关业务限额,对于有特殊金融服务需求的,要建立专门的服务机制安排,确保基本金融服务不中断。   二、积极加大疫情防控金融支持力度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大对疫情防控工作的信贷支持力度,重点做好医疗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和销售企业的信贷支持工作,积极满足疫情防控及社会民生领域的合理信贷需求。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要有针对性地提供信贷支持,通过完善信贷制度安排、降低贷款利率等方式,提升企业抵御疫情不利影响的能力。要在保证正常服务的基础上,加强风险监测排查,保证流动性充足。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陕西股权交易中心应采取有效措施,强化信息系统运维管理,确保市场交易安全。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应做好有关疫情重大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知情权。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要发挥好增信分险作用。小额贷款公司要针对相关企业和个人适度降低贷款利率,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也要结合自身业务特点,酌情增加租赁、保理、典当额度,帮助相关市场主体降低融资成本。   三、提高疫情防控期间外汇业务办理效率
  各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外汇局陕西省分局发布的业务办理温馨提示,引导市场主体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http://zwfw.safe.gov.cn/asone)办理外汇业务,尽量实现“不见面、不接触”式办理业务。支持个人和企业合理用汇需求,鼓励通过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个人外汇业务。为疫情防控相关物资进口、捐赠等业务开辟快速通道,尽量简化进口购付汇业务流程与材料。对于境内外因支援疫情防控汇入的外汇捐赠资金业务,银行可直接通过受赠单位已有的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办理,暂停实施需开立捐赠外汇账户的要求。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由银行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的事后检查。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特殊外汇业务,银行可先行办理、事后补充相关材料。   四、切实畅通疫情防控期间的资金流转
  强化防疫抗疫资金相关账户服务,建立账户开立应急响应机制,对财政专项划拨资金、应急处置专项资金等需要开立核准类银行账户的,实行特事特办、即见即办。开通银行账户防疫“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与防疫抗疫相关的物资供应、流通、采购企业的开户申请,提高开户效率,保障企业账户“即开即用”。各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要开通集中支付“绿色通道”,对疫情防控资金拨付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确保紧急防疫资金能够第一时间拨付至用款单位账户,为陕西省疫情防控提供充分的资金保障。各商业银行清算银行要强化系统运维措施,对业务人员进行AB角安排,做好工作衔接,保证缴库资金按照要求及时、足额入库。积极引导纳税人和收款人使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和“网上电子办税厅”办理业务,尽可能的为群众提供安全、便捷服务。   五、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征信服务
  加强征信服务场所和自助查询代理网点管理,所有网点得到防疫部门许可后方可开放,认真做好每日三次的自助查询机消杀工作,严格落实信用报告查询人的扫码、测温、戴口罩、核酸查验等措施,切实保障征信服务场所和人员安全。开通互联网线上查询的金融机构,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线上查询服务正常提供,并通过互联网等方式对线上查询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妥善处理征信异议和投诉,保障群众征信服务供给。做好征信系统运行管理工作,严防发生信息泄露等责任事故,确保征信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六、有效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的现金供应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有充足的库存准备,针对即将到来的元旦和春节用现高峰,提早安排调拨、投放,确保在疫情防控相关措施下,社会生产、生活的现金需求能够及时得到满足。按照不同疫情风险等级现金消毒要求,对中高风险地区、重点医院、确诊病例轨迹涉及地区附近的营业网点及其收入的现金,启动相应现金消毒措施。营业网点要严格实施现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和付出的现金严格分开统一消毒,存取款一体机(CRS)等现金类自助设备全部关闭循环功能。认真做好“冬奥钞”兑换期间疫情防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兑付时间,有效引导兑换工作,采取必要的疫情防控措施,严防人员聚集风险,维护良好的兑换秩序。   七、确保疫情期间网络与业务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各金融机构要切实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高度重视疫情期间的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建立高效的运行和协调机制,明确人员分工和责任,切实做好信息系统安全生产保障。认真开展机房、网络、业务系统、操作终端等设备设施的风险排查,加强供配电系统、UPS系统等关键设备设施巡检,协调供电、通信及相关维保服务商提前做好疫情期间技术支持工作,确保机房供电保障有效,运营商通信线路畅通,网络、业务系统、操作终端运行状态正常,后备能源供给充足。针对疫情影响下的突发事件场景,评估现有应急预案完备性,优化应急处置流程和紧急决策机制,做好重要系统的数据备份。   八、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和信息报告责任
  持续开展疫情影响评估,健全应急管理机制,认真梳理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应急响应流程,明确各环节部门和人员责任,加强沟通衔接,确保执行到位。面对新冠疫情防控压力与年终决算时间重合的严峻形势,根据相关部门疫情防控和年终决算工作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做好疫情应对特别预案,全面升级应对保障措施,切实保证年终决算工作顺利完成。加强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及时上报重大事项和重要信息,严禁漏报、迟报。
  各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要将防疫期间金融服务有关安排,及时通过官网、APP等官方渠道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告,全力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主动配合并协助所在地社区及疫情防控部门做好本单位职工核酸检测及相关摸排报备工作,落实员工防护措施,倡导远程办公、线上办公,最大限度降低感染和传播风险。加强对干部职工使用社交工具的正确引导,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以上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要求动态调整,政策执行中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请及时反馈和报告。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陕西银保监局
  陕西证监局
  外汇局陕西省分局
  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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