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追加(减)2022年冷链物流新冠病毒消杀科研攻关第四阶段等项目计划和经费(市级)的通知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追加(减)2022年冷链物流新冠病毒消杀科研攻关第四阶段等项目计划和经费(市级)的通知
福州市、龙岩市财政局、科技局: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省冷链物流新冠病毒消杀科研攻关,经研究决定,现下达福州市2022年科技计划项目经费200万元,用于补助冷链物流新冠病毒消杀科研攻关成果验证及推广示范第四阶段项目“紫外光催化复合消杀机的科研成果验证及推广示范”项目实施,所需经费从闽财教指〔2022〕12号文件已下达“科技创新专项”经费中安排,具体项目经费和列支科目详见附件。请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规定,专款专用,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请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科计〔2019〕9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17〕41号)等文件规定,鉴于“竹原纤维制品加工产业化项目的研发”项目实施单位存在失信行为,不符合项目资助资格。现追减龙岩市项目经费40万元(项目编号:2018C0029),支出列“2060399其他应用研究支出”。
附件: 1. 2022年冷链物流新冠病毒消杀科研攻关成果验证及推广示范第四阶段项目计划与经费表(市级)
2.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0月25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0月25日
附件1
2022年冷链物流新冠病毒消杀科研攻关成果验证及推广示范第四阶段项目计划与经费表(市级)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起止年限 | 主管部门 | 承担单位 | 负责人 | 资助经费(万元)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
1 | 2022H0063 | 紫外光催化复合消杀机的科研成果验证及推广示范 | 引导性项目 | 2022/2023 | 马尾区发改(科技)局 | 福建福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魏璟毅 | 200 | 2060303 |
合计 | 200 |
附件2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 紫外光催化复合消杀机的科研成果验证及推广示范 | ||||||||
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 |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 补助项目/区域 | 福州市 | ||||||
资金情况 (万元) | 资金总额: | 200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200万元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 |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省冷链物流新冠病毒消杀科研攻关,按照应急科研攻关机制,开展物体表面消杀科研成果验证与推广示范。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目标值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冷链物流新冠病毒消杀科研攻关数量 | 支持冷链物流新冠病毒消杀科研攻关项目数量 | 1项 | |||||
质量指标 | 验证现场消毒效果评价 | 紫外光催化复合消杀机冷链物流消杀效果 | 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 ||||||
时效指标 | 冷链物流新冠病毒消杀科研攻关进度 | 本阶段冷链物流新冠病毒消杀科研攻关与示范完成时间 | 2022年12月底完成现场消杀评价实验 | ||||||
成本指标 | 安排项目资金数额 | 本批计划立项安排支持金额 | 200万元 | ||||||
效 益 指 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紫外光催化复合消杀机示范应用 | 紫外光催化复合消杀机示范应用场景数量 | 5个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调查问卷满意度 | 获资助单位调查问卷满意度 | 90% |
注:指标解释是对绩效目标三级指标进行解释说明,包括计算方法、评分标准、指标出处、具体内容、上年度数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