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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太原仲裁委员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仲裁服务的通知

太原仲裁委员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仲裁服务的通知


  为严格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等仲裁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当前太原市疫情防控形势及要求,太原仲裁委员会暂时停止仲裁现场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建议非必要不接触,充分利用远程视频线上庭审方式,确保仲裁活动有序开展。2022年10月8日起已经排期的开庭、调解等仲裁活动,具体案件办理情况由仲裁秘书与当事人逐案沟通确定。当事人无法按期提交案件材料、无法正常参加庭审等仲裁活动的,请依照《太原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相关规定申请延期。   二、太原仲裁委员会立案咨询联系电话:03514222302。
  办理仲裁立案的当事人,请按照《太原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及本会官方网站(www.tyac.org.cn)的指引,通过邮寄方式将相关立案材料向我会提交。邮寄材料时请写明准确的联系方式及送达地址,便于工作人员与您沟通联系。(邮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25号港澳中心3层301,太原仲裁委员会收,邮政编码030024)。
  因疫情临时管控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本会将尽最大努力为您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仲裁服务。
太原仲裁委员会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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