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示范区组织人社部、局属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及促进就业工作安排部署,坚持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和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并重,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精准施策,全力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全力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我市就业服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好返乡务工人员基本情况全面排查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厅要求,继续配合乡村基层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准确掌握辖区内外出务工人员情况,重点加强对从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等疫区返乡农民工情况,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及时共享和掌握返乡人员农民工关键信息。各地要高度重视每天返乡务工人员的实时变化,如实上报动态变更情况。   二、加强对就业形势的监测和研判
  充分认识防控疫情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密切关注和研判疫情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就业工作带来的冲击和影响,根据市政府和省厅部署,及时调整节后就业形势调查、企业用工调查、外出务工人员就业状况调查等工作,研判和跟进企业用工和劳动力市场供求变化,开展劳动力流向分析比较,为做好后期就业工作提供数据基础支撑。各地工作重点是及时了解本地近期拟返城返岗与外出务工人员的动向,做好相关解释与服务工作,从即日起,开始报告各地拟外出人员情况。   三、做实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1、搞好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充分发挥人社部门官网、人才服务网、公共就业服务网、人社工作APP等工作平台功能,深入宣传我市及本县区就业创业优惠扶持政策,使求职者及时了解我市经济发展优势和支持创业就业的政策,促进劳动者在家乡多渠道就业创业。各地要将我市和省厅明确的援企稳岗、社保减缓等措施切实落实到位,防止政策措施棚架。
  2、及时发布返岗指导信息。根据疫情进展情况,及时发布本地区及外省市疫情防控、人员流动、企业复工等政策信息,引导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合理安排返回工作岗位。各地要切实强化与我市外出务工集聚地人社部门的工作联系,了解当地疫情控制、企业用工和复工具体情况,协助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有序外出、有效就业、适时返岗。
  3、开展好线上2020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等就业宣传招聘活动。引导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开展网上招聘、求职等活动,推进“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促进返乡农民工等求职者就近就地就业创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招工和生产困难的企业落实好相关政策进行重点帮扶。支持社区生活、家政、托育、养老等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服务业进入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发布更多就业岗位,实现农民工和重点就业群体更加充分就业。市直和各县(市、区)要明确专门方案,依托人社系统已有的网上招聘平台,联合社会力量,加强与新媒体的合作,借助智慧城市平台,多方位宣传,实质性运作网上招聘业务。从2月7日开始,各地要上报网上招聘进展情况。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5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