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表彰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积极参与防疫应急工程项目建设先进企业的通报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表彰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积极参与防疫应急工程项目建设先进企业的通报
(成住建防疫发〔2020〕51号)


成都天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建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全市住建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防疫工作部署要求,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部分企业克服防疫物资、务工人员紧缺等困难,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参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医疗机构、专用隔离点等应急工程项目建设,为我市新冠肺炎防疫工作做出重大贡献。为鼓励典型、表彰先进,经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市住建局决定给予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对受到表彰的企业按照信用评价管理相关规定给予信用加分(新冠肺炎防疫期间,前期因相同事项已经受到市住建局表彰加分的企业和项目,本次不重复进行加分)。希望受表彰的企业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全市住建系统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住建领域健康稳定发展,为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作出贡献。
  附件:受表彰先进企业名单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17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