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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有序加快恢复线下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有序加快恢复线下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完成全年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任务,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各地各单位在做好防控疫情工作同时,即日起有序恢复企业、职业培训机构、技能人才评价机构(以下简称“培训和评价机构”)的线下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序加快恢复线下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本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有序加快恢复当地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各地可根据实际,继续实施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职业技能培训。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一)严格场所设置。培训和评价应选取空间宽阔、通风良好的场所进行。学员间距保持1米以上,避免人员聚集。场所首选自然通风,在使用空调设备时要提前对空调进行清洁消毒,每2小时开窗通风至少半小时。培训和评价场所要配置体温检测设备,对进入人员均要检测体温,应当设置应急留观室,原则上“一人一室”。
  (二)严格人员健康要求。工作人员和参加培训、评价学员应当持有湖北健康码绿码,进入培训和评价场所时应当体温正常(<37.3℃),对参训前已解除隔离的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者,应当持有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严格培训和评价期间清洁消毒。培训和评价期间配置足够的一次性医用口罩、一次性隔离衣、一次性防护服、手消液、消毒液、消毒设备等应急防疫物资设备。培训和评价前对场所内外环境进行一次全面消毒。培训和评价期间做好每日预防性消毒,重点对卫生间、楼梯、桌椅及扶手、门把手、水龙头等接触频次较多物品和部位进行擦拭消毒。
  (四)完善应急处置措施。培训和评价机构要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机制。如发现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和异常情况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联系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处理,做好转运、就医、流调、消毒等工作,并第一时间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不得谎报瞒报迟报漏报。   三、压实线下培训和评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一)各地人社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有序加快恢复线下培训和评价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将恢复线下培训评价与统筹疫情防控和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要强化对线下培训和评价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强对培训和评价机构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确保线下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二)各培训和评价机构要按照“谁培训(举办)、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主动向所在县(区)人社部门报备。防控条件不具备的、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保障的,不得恢复线下培训和评价。
  (三)各地恢复线下培训评价工作进展及遇到的特殊情况,请及时报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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