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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在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保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在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保障的通知
(桂自然资发〔2020〕2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六稳”工作举措,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五网”项目等自治区经济稳增长一揽子项目(以下简称“一揽子项目”)用地要素支撑,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审批过渡时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土规”)和城市(镇)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城规”,“土规”和“城规”简称“两规”)实施管理的协调性,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的疫情防控急需建设的项目,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视作重大项目允许占用。不符合“两规”的疫情防控急需建设的项目,在符合安全、环保、防灾、卫生的前提下,可以编制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先行开展项目建设;涉及永久性建设用地的,疫情结束后6个月内,各地完成涉及的“两规”修改或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予以落实。
  (二)各市、县可按需对现行“两规”矛盾图斑进行一致性处理。一致性处理原则上不得突破“土规”确定的2020年建设用地、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等约束性指标,不得与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相冲突,原则上不得突破“两规”确定的禁止建设区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强制性内容,不得与新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要求矛盾冲突。   二、一致性处理要求
  (三)符合“土规”但不符合“城规”的,可按照“城规”空间布局原则和管制规则编制或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该区域城乡规划管理要求。
  (四)符合“城规”但不符合“土规”的,按照“土规”的有条件建设区进行管理,编制规划调整方案。
  (五)不符合“两规”的“一揽子项目”,可对“两规”同步进行一致性修改。符合点状供地条件,需要对“土规”进行修改的可在“两规”一致性处理时一并修改。
  (六)“土规”城乡建设用地约束性指标不足的,鼓励各市、县通过加大土地复垦、土地综合整治和实施增减挂钩或购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等措施解决。各地跨县域购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的,可以相应增加本辖区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各市、县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确实不足的,经评估认为确有必要并经“土规”原审批机关同意后,允许预支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依法依规修改规划,并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落实。预支规模在上级规划可控制可平衡范围内,原则上不超过前三年本辖区内相应已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的总和。
  (七)“城规”规划期为2020年的,原规划确定的规划区内无足够建设用地空间,经评估认为确有必要并经“城规”原审批机关同意后,可适当增加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增加量原则上不超过前三年本辖区内相应已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的总和。   三、修改方案编制与程序要求
  (八)优化修改方案编制。可将评估报告、修改论证报告和规划修改方案等合并编制。
  (九)实行各环节合并或并联办理。同一行政区域涉及规划修改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一次打捆申报,涉及“两规”矛盾图斑的原则上进行一次性处理。同时涉及修改“两规”的应一并申报,并在修改方案的编制、论证、公示、审查、审批等各环节尽量合并或并联办理。规划批前公示或听证与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可同步进行。
  (十)优化审批权限。设区市的“两规”修改方案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批准;县级市和县城所在地为全国重点镇的县,“两规”修改方案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批准,其余县“城规”修改方案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审批,“土规”修改方案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设区市人民政府审批;全国重点镇“城规”修改方案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设区市人民政府审批,全国重点镇“土规”修改方案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设区市人民政府审批,其余乡(镇)的“城规”修改方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土规”修改方案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审批或由其委托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全国重点镇名单附后)。
  需要经规划原审批机关同意增加或预支规模指标的,规划修改方案报原规划审批机关同意后批复。
  (十一)实行容缺受理。审查机关对上报的规划修改材料实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查,在报规划批准机关前补齐后,及时上报审批。
  (十二)简化审批方式。修改方案经规划批准机关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上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函复。   四、其它要求
  (十三)涉及南宁市、柳州市和桂林市等国务院审批“两规”的,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十四)强化监管。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委托和授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对规划编制单位通过建立诚信档案、黑名单通报等形式进行诚信制度管理。
  (十五)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在各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准后自动失效。国家或自治区在本通知印发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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