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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近期,全国发生多起建筑施工安全群死群伤事故,其中广东河源发生一起脚手架坍塌事故致8人死亡1人受伤,山东潍坊发生一起塔吊倒塌事故致1人死亡1人受伤,安全形势严峻复杂。为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决扛起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政治责任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坚决贯彻“首都无小事,事事连政治”的要求,切实扛起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着力加强风险防范,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近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重点研判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工程项目复工复产对安全生产存在的不利因素,要在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   二、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各单位要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扭转三级教育因疫情影响抓的不实、做的不牢的局面,及时消除安全教育不系统不全面不扎实带来的风险和隐患。各施工项目部应采用农民工夜校、体验式培训、知识竞赛、组织考试等多种形式提高教育效果,其中体验式安全培训每年不少于两次,每次培训时长不少于2学时,新入场和转场人员应于进场后7日内完成。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班前讲话、施工前条件验收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提升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消除现场作业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抓实、抓细、抓牢。   三、立即开展以大型机械设备为重点的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按照《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持续抓好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要严格落实起重机械“十不吊”管理规定,对塔司、信号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坚持做好大型机械设备的日常检测和维护保养。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及实施等环节管控。突出抓好塔吊及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流动式起重机械、基坑支护、市政工程隧道及地下暗挖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督促企业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隐患逐项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重大隐患要进行挂牌督办,坚决杜绝因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等带来的安全隐患。   四、从严从重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
  严格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开展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继续采取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在京招投标资格等高压手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应罚尽罚。对因盲目抢工作业,或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要严格追究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要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建质规〔2019〕9号),在吊销责任人员从业资格、加大责任人员问责力度、强化责任人员刑事责任追究等方面,用好用足各类处罚处理措施。   五、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应急保障
  全国“两会”期间,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认真做好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发生险情时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扎实做好现场抢险工作,确保科学有效应对处置紧急情况,与安监、消防等应急救援队伍保持紧密联系,形成应急处置整体合力。三支应急抢险队伍要时刻做好应急备勤工作,如遇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六、持续加大监督执法检查力度
  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一律依法高限处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核查,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全力压减施工全领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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