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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启动京郊旅游政策性保险服务体系第二期保险项目的通知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启动京郊旅游政策性保险服务体系第二期保险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区文化和旅游局:
  为进一步精准帮扶京郊小微旅游企业(户)应对疫情冲击,加快恢复经营活动,更好地发挥京郊旅游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扩大旅游消费、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启动实施京郊旅游政策性保险服务体系第二期保险项目(以下简称京郊旅游保)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保机构
  京郊旅游保由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共同承保,其中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为主承保人(以下简称保险公司),负责承保和理赔的具体工作。   二、基本原则
  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突出公益、助小扶弱”的工作原则,以政府补贴保费为保障,以保险服务平台为支撑,以建立保险保障体系为目标,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致力于为京郊小微旅游企业(户)防范风险、做优做强创造有利条件。   三、运营模式
  按照“市级统筹、协同推进、专业运营、第三方审核”的模式开展运营管理。即: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制定京郊旅游保相关政策,综合运用财政保费补贴手段,发挥政府组织推动作用,做好平台日常监管工作;各区文化和旅游局积极协同配合,建立完善与保险公司的工作协调机制,会同有关镇乡引导和鼓励旅游经营户参保投保;保险公司具体承担京郊旅游保的落地执行,组建专业团队开展保险推广、承保、理赔等工作;市文化和旅游局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保险公司的年度承保情况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作为发放财政保费补贴的重要依据。   四、保险方案
  (一)保险对象。根据京郊旅游发展需要,将保险对象扩大到乡村精品民宿。具体为:星级民俗旅游户、乡村旅游特色业态、3A级(含)以下等级旅游景区,及各有关区认定或推荐的乡村精品民宿。
  各有关区文化和旅游局及时梳理、汇总本辖区星级民俗旅游户、乡村旅游特色业态、3A级(含)以下等级旅游景区及乡村精品民宿相关信息,报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统一将相关资料提供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据此开展承保、保费补贴审核等工作。
  (二)保费责任。在首期保险方案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保险责任范围,主要包括:游客在被保险人经营区域内发生的第三人恶意伤害、食物中毒、财产损失、因自然灾害或意外突发事件造成的伤残伤亡,以及因对游客施救造成的雇主雇员伤害损失等。
  (三)保险金额、保费及补贴标准。继续使用财政补贴引导投保,市级财政对标准保费给予80%的补贴,投保人自付标准保费的20%。其中:
  1.星级民俗旅游户每年标准保险费为360元(财政补贴288元,投保人自付72元),单次事故和年度累计赔偿限额均为60万元。
  2.乡村旅游特色业态经营单位(户)、3A级(含)以下等级旅游景区及乡村精品民宿经营单位(户)每年标准保险费为1000元(财政补贴800元,投保人自付200元,单次事故和年度累计赔偿限额均为120万元。
  3.保险对象同时属于乡村旅游特色业态经营户和星级民俗旅游户的,或同时属于乡村精品民宿和星级民俗旅游户的,分别按照乡村旅游特色业态经营户或乡村精品民宿户的保费标准执行。
  4.以合作社为申报主体的乡村旅游特色业态,其内部经营户(不包括非星级户)的投保参照星级民俗旅游户保费标准执行。
  5.具有多个院落的乡村精品民宿经营单位(户)按照经营主体进行参保,且每个经营主体仅可以参保一次京郊旅游保。经营主体在北京地区以外的院落不属于本保险范围。
  (四)保险期限。本保险按年收费,保险期限一年。同一保险对象在一年保险期限内不能重复享受京郊旅游保补贴。
  (五)保险理赔。主要包括:
  1.理赔报案。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拨打客户服务热线95540。
  2.定责定损。根据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委托的公估公司事故现场查勘或依照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保险责任,并根据游客伤情及实际财产损失核定赔偿金额。其中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含)以下且理赔资料齐全的赔案,保险公司直接支付赔偿款。
  3.争议处理。如发生理赔争议,被保险人可向由相关部门和保险公司组成的争议裁定小组提请裁定。对裁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投保人所在地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赔付时效。保险公司收到理赔材料后,对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理赔材料齐全、损失金额在5000元(含)以下的案件,1个工作日内赔付结案。1人(含)以上死亡的重大案件应在立案后不超过30日赔付结案。
  5.预付赔款。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预估损失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在初步确定责任的前提下可向保险公司申请预付赔款,保险公司在收到被保险人的预付赔款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后8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预付赔款金额最多不超过单项赔偿限额的50%。
  (六)执行期限。京郊旅游保第二期保险方案试行五年。本期共保体服务期限为三年。   五、有关要求
  (一)加快部署推进。各有关区文化和旅游局单位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安排,统筹部署落实。应认真总结过去三年京郊旅游保推广工作的经验与不足,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政策宣传,加强工作协调和指导推进,会同有关镇乡积极组织动员京郊旅游接待单位(户)参保投保,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努力实现应保尽保。
  保险公司将于近期安排专人与各单位进行工作对接,正式启动本年度京郊旅游保承保工作。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协调配合,抓好工作落实,确保2020年9月底前顺利完成京郊旅游保续保投保工作。
  (二)加强信息更新报送工作。各有关区文化和旅游局要将本辖区目前已通过市、区两级评定及复核的星级民俗旅游户、乡村旅游特色业态、3A级(含)以下等级旅游景区,以及本区认定或推荐的乡村精品民宿等等京郊旅游接待单位(户),按照规定格式要求(见附件1)做好名录编报工作。京郊旅游接待单位(户)名录中的“单位”、“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栏填写内容必须与本单位(户)营业执照登记信息一致,确保信息录入规范、完整、准确无误。
  (三)加强档案管理。保险公司要及时做好承保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并建立电子档案录入管理系统,为有关部门和单位查询、核实相关资料提供便利条件。
  (四)严格保费补贴审核。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采取核查资料和电话回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京郊旅游保保费补贴审核工作。对申请保费补贴的京郊旅游保续保人、投保人,凡经审核在各区上报的京郊旅游接待单位(户)名录内的,给予发放保费补贴,不在名录内的,一律交由所在区予以核实确认。区文化旅游局提供的书面确认结果将是发放保费补贴的主要依据。
  请各有关区文化和旅游局于2020年8月23日前,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京郊旅游接待单位(户)名录扫面件及电子版发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处指定邮箱(lywzjy@126.com)。
  附件:1.京郊旅游政策性保险投保、理赔流程图
  2.京郊旅游政策性保险财政补贴申请表
  3.京郊旅游接待单位名录编制格式
  4.区文旅局负责人回执
  5.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京郊旅游保险主承保公司)联系方式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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