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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毕节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指定毕节市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定点救治医院的公告

毕节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指定毕节市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定点救治医院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疗救治工作,经研究,现指定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为市级定点救治医院,各县(自治县、区)人民医院为县级定点救治医院。金海湖新区定点救治医院明确为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备注

1

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

8294072

市级定点救治医院

2

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

8930792

市级定点救治医院

3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医院

8321958

县级定点救治医院

4

大方县人民医院

18184403306

县级定点救治医院

5

黔西县人民医院

4222539

县级定点救治医院

6

金沙县人民医院

7216023

县级定点救治医院

7

织金县人民医院

7622140

县级定点救治医院

8

纳雍县人民医院

3636978

县级定点救治医院

9

威宁县人民医院

6226895

县级定点救治医院

10

赫章县人民医院

3222246

县级定点救治医院

11

百里杜鹃管理区人民医院

2166488

县级定点救治医院


毕节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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