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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关于建立郑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关于建立郑州市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2004]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卫生局《关于建立郑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体系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加强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是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战略举措。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提高应对重大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2004年,市政府把建设覆盖郑州地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体系作为向全社会承诺的为民办的10件实事之一,为确保该项工作的圆满完成,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的宗旨,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规划》的要求,坚持基础设施建设与完善运行机制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整体规划,严格标准,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分工协作,确保实现建设目标。   二、建设目标和主要工作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建设郑州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六县(市)和上街区紧急医疗救援分中心,急救站和乡镇卫生院急诊科。
  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形成覆盖全市城乡的由各级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急救站和乡镇卫生院急诊科组成的指挥有力、反应灵敏、高效快捷、功能完善、信息通畅的网络体系,不仅可以应对重大传染病、食物和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且能够承担重大灾难、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反恐等突发事件中的紧急医疗救治任务,从而成为社会安全保障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郑州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建设主要职能:郑州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接受市卫生局的委托,指挥、调度省会各级各类医院的急救资源,开展伤员的现场急救、转运和重症病人的途中监护;承担日常急、重症病人院前急救的指挥、调度任务(受理120急救电话);承担郑东新区的院前急救任务;开展对急救人员的业务教育培训;受市卫生局委托对市内急救中心和急救站进行监督管理,对各县市分中心和急救站进行业务管理;必要时,与110、119等应急系统联合行动,实施重大突发事件的紧急救援。在紧急状态下,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指挥、协调全省医疗急救资源。
  建设目标:郑州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是河南省国债资金项目。选址位于郑东新区,占地30.106亩,基建项目主要是中心大楼、洗消站和门卫室,建筑面积3000m2;设备主要有全自动通讯指挥系统、卫星定位系统、普通急救车7辆、负压救护车3辆。目前资金已经部分到位。
  项目要求进度:4月底前确定招标代理单位,完成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5月底前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及审批工作,同时进行征地拆迁、地质勘探和文物勘探;6月10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发布招标公告;6月底前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开工建设;11月底前完成土建工程;12月底前全部建成交付使用。
  相关部门职责:市卫生局作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具体建设工作;市发改委、财政局负责建设资金及时到位,并做好项目建设监督工作;郑东新区负责拆迁工作的如期完成,协调周边关系,为工程施工创造良好环境,同时,确保配套设施、三通一平到位;市大项目办做好协调工作,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二)各县(市)和上街区紧急医疗救援分中心建设主要职能:作为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的分支机构,各分中心负责本区域内日常和一般突发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的指挥、调度任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接受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的统一指挥;负责本区域内急救人员的业务培训;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区域内急救站进行监督管理。
  建设目标:目前,巩义、登封市已建立了120急救指挥中心,初步实现了急救统一管理。按照国家和省卫生厅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要求如下:
  1.要成为独立设置的机构,全供事业单位编制,行政上隶属于县(市)卫生行政部门,业务上隶属于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和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双重管理;
  2.要有单独的场所,房屋面积不少于100㎡;
  3.有保证中心工作正常运转的专职人员;
  4.经费实行全额财政预算;
  5.基础设施:使用全市统一的指挥系统软件,有条件的县(市)可配备卫星定位系统,各分中心通过光缆与市中心联网;
  6.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
  市、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职责:市政府负责各分中心所需硬件设备及指挥系统软件的配备,每个分中心约需资金30万元,市财政从年度农村卫生事业经费中支付;新郑市、新密市、荥阳市、中牟县和上街区政府负责解决分中心的机构、人员编制、经费等问题,同时,理顺管理体制,由分中心统一指挥、调度本区域内的医疗急救工作;巩义、登封市政府进一步做好120急救指挥中心工作,解决运行中的困难和问题,按市统一安排,更换现行软件,以便全市统一指挥;市财政局负责资金及时到位和设备软件招标工作;市卫生局负责各分中心的验收评审工作,协调理顺管理体制,协助市财政局做好设备及软件招标工作;郑州网通、移动、联通公司做好“120”急救电话资源统一的技术支持工作,对各医疗机构向社会公开的急救电话进行清理,一律停止使用。
  项目要求进度:10月底完成分中心的建设任务,年底开始运转。
  (三)急救中心、急救站和乡镇卫生院急诊科建设目前,郑州市区已依托医疗机构建立了25个急救站和1个急救中心,实现了“五统一”,并实行了准入制和动态管理,已建成了较完善的急救网络。巩义市、登封市已都依托区域内县级医院建立了急救站。其他(县)市和上街区县级医院的急诊科基本具备承担急救站功能的条件。关于县级医院急救站的准入和评审标准由市卫生局制订并组织实施。
  主要职能及意义:乡镇卫生院急诊科的建设是急救站建设中的重点。乡镇卫生院的急诊科作为基层急救站是紧急医疗救援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区域内伤病员的院前急救处理、转运任务。它关系到广大农民能否享受到快捷、有效的急救服务,对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保障农民身体和生命健康具有重要意义。而我市目前乡镇卫生院急诊科基础设施尤其是急救设备薄弱,难以满足急救需要,根据建设方案要求,市政府将资助部分设备,帮助每一个乡镇卫生院建立一个功能基本齐全的急诊科。
  目标:结合我市实际,乡镇卫生院的急诊科建设要符合规定标准,确保急诊急救任务圆满完成。(急诊科建设标准由市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后下发执行)项目要求进度:5月底前完成需求及市场调研工作,确定设备配备方案;9月底前配备到位;10月底完成验收工作。
  相关部门职责:市卫生局负责调研及方案、标准制订工作,并负责建设的验收及评审,协助财政局做好设备招标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解决急诊科所需设备资金(从年度农村事业经费中支出)及设备招标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做好配合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紧急医疗求援是社会公益性事业,是政府职能,必须由政府主办,建设紧急医疗救援体系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沟通,真正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工作做实、做好。各县(市)和上街区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管理和督导。市政府已在全市卫生工作会议上与各县(市)和上街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此项工作纳入市政府督查部门的监导范围,并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定期督导考核,对落实不到位者要追究责任。
  (三)各级医疗机构要增强对统一管理急救资源的认识,克服本位主义和单纯追求经济效益的思想,积极配合,加强急救站建设,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
  (四)在加强基础建设的同时,要加强急救人员队伍的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完善运行机制,提高全市的急救水平,确保紧急医疗救援体系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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