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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确保完成交通扶贫任务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确保完成交通扶贫任务的通知
(甘交扶贫〔2020〕7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
  2020年是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的收官之年,是加快交通强国建设的紧要之年,是实施乡村振兴、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统筹抓好全年交通扶贫重点工作,特别是村组道路建设任务,确保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努力夺取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歼灭战“双胜利”,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现就做好全年交通扶贫工作通知如下:
  一、扎实开展自然村组道路建设专项行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战和脱贫攻坚战
  (一)高度重视自然村组道路建设。各市州、县市区要按照2月18日下午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和2月19日上午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视频会议要求,把自然村组道路建设作为脱贫攻坚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吸纳贫困户就业的重要抓手和降低疫情对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按照经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甘肃省2020年自然村组道路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制定本地区专项行动贯彻落实举措,聚焦10731公里建设任务,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脱贫攻坚,确保专项行动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二)再统筹谋划建设一批村组道路。在《甘肃省2020年自然村组道路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目标任务基础上,将自然村组道路建设范围由58个国家级贫困县扩大到75个贫困县。各县级政府应尽最大可能统筹使用一般政府债券、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及涉农整合资金等,再谋划、再储备、再建设一批自然村组道路,建立全省第二批自然村组道路建设库,有序开工建设,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逐步改善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条件。
  (三)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各地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抢抓时间,倒排工期,科学调度,责任到人,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政策规定,坚持特事特办、简化程序,灵活采取网上招投标、绿色审批、邀请招标等方式,实行不见面审批,简化审批权限,确保2月底完成所有前期工作,争取3月份开工一批;4月初全面开工建设。一季度完成年度任务的15%,二季度累计完成75%, 8月底全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在村组道路建设上,要尽可能吸纳当地贫困户劳动力、招募本地施工人员、使用本地施工队伍, 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四)严格质量安全管控。各地要把农村公路工程项目建设质量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农村公里建设质量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和质量管理的意见》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全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的意见》(甘交公路〔2019〕79号)等规定,落实质量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严格关键环节和重点部门控制,严控设计关、开工关、公示关、技术交底关、原材料质量关、验收关、考核关、信用关等“八大关”,严格执行“七公开”、“三同时”制度,邀请人大、政协代表,村民、党员代表等参与质量监督,努力建设工程耐用、质量耐久、安全可靠的农村公路。
  (五)严格执行建设标准。严格执行《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坚持安全、经济、适用、环保的理念,尽量利用原有道路进行改建,注重保护生态环境。产业路路基宽度一般不小于5.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4.5米。其他道路路基宽度一般不小于4.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3.5米;路面面层应优先采用水泥混凝土,厚度不小于18厘米,基层厚度不小于16厘米。要坚持安防工程、防排水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鼓励使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均质化处理、沥青再生等“四新”技术应用。   二、加快推进交通扶贫项目建设,完成剩余“十三五”目标任务
  按照“十三五”交通扶贫规划、部省共建协议、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甘肃省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交通扶贫行动的意见》(甘政办发〔2018〕135号)等,2020年全省要建设农村公路1000公里以上,完成规划内剩余的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及时处治动态新发生的“畅返不畅”路段。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超前谋划、及早着手、细化举措,尽量减少和降低疫情对脱贫攻坚项目的影响,全面完成“十三五”各项规划目标任务清零工作。各地要按照疫情影响程度,以县区为单元,对当前已出现疫情的县区,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在全面抓好防控工作的同时,对2020年交通扶贫建设项目,做好施工图设计审批及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精心组织、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对当前暂无发现疫情的县区,各地要在2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3月初开工建设一批,力争3月中下旬全面开工建设,确保8月底前全面完成交通扶贫任务。同时,各地要充分吸收当地贫困户劳动力参与项目建设,并加强施工队伍进场管理,制定施工队伍防疫保障工作方案,严格按照“一问一测一登一消毒”加强防疫工作。   三、加强督导帮扶和监督检查,分类有序指导做好交通扶贫项目建设
  各督导帮扶组要充分履行职责,加大交通扶贫项目的技术帮扶和质量督导,确保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按照计划进度稳步推进。一是要配合市州交通运输局,指导县市区做好项目招投标、施工图设计审批等前提准备工作,保证项目进度。二是要加大质量督导。依托省属公路局试验检测服务中心,充分就近利用工地试验室,每月对交通扶贫项目和自然村组道路质量、安全、进度进行督导,半年实现辖区内项目质量督导全覆盖,确保项目建设按期、有序、高质量推进。三是每月25日前,按时上报督导报告,省厅次月5日前下发通报。四是按照省厅安排,4月初,根据疫情情况对全省贫困县建制村通硬化路情况进行一次重点核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县市区及时整治。五是扎实做好2020年拟退出摘帽的8个县的行业核查验收工作。
  各县市区要做好项目调度和监督检查,每月对进度和质量进行督促和检查;各市州要联合督导帮扶组每月进行监督检查,每月考核评比,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和进度。未按时序推进或完不成年度任务的,省厅将按照全省“四好农村路”检查考核标准,严格考评,并将考核结果与下年度项目安排及资金补助挂钩。   四、以深化管养体制改革为抓手,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精神,聚焦“四好农村路”发展短板,稳步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要加大养护资金筹措力度,足额筹措落实市、县两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并将农村公路管养资金纳入政府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要认真落实“路长制”管理要求,加大路面病害整治、附属设施维修、日常养护力度,努力提高养护质量。全面推行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加快推进农村公路信息化建设。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省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等,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导向,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大力整治路域环境,开展示范县、“美丽乡村路”创建工作,2020年力争实现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市州全覆盖,巩固交通扶贫和“四好农村路”发展成果。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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