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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唐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唐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唐应急函〔2020〕11号)


开滦(集团)有限公司:
  1月31日下午,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召开应急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加强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安全监管、抓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监管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做好我市煤矿企业疫情防控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煤矿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各煤矿生产企业(含关闭回撤设备赵各庄矿)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和一岗双责,做到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要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特殊时期分管负责人、中层管理人员、区科负责人以及班组人员的防控和安全保障职责,进一步压实责任。在疫情防控期间,要开展一次全面自查,重点检查各项应急预案和保障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及安全管理人员责任落实情况、各项安全风险管控制度落实和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风险和隐患,有针对性的制定生产、管理措施,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物资储备,为煤矿企业生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期间集团和二级公司监督管理责任。开滦集团和各二级公司在疫情防控期间,要按照国家、省、市安排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各生产煤矿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检查。要督促各煤矿企业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强化安全管理。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要督促各矿认真开展全员教育培训和警示教育,强化现场管理,认真做好系统性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切实做到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不乱、力度不减,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和险情的发生。要建立动态工作管理台账,通过建立微信群、电话等方式每天调度、统计并掌握各生产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疫情防控期间各煤矿安全生产情况,请开滦集团各二级公司明确专人,于每天下午16:30分前向市局矿山处报送各煤矿安全生产情况。联系人:高山,联系电话:5906698。   三、全力防范疫情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带来危害。截止至1月31日24时,唐山市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达8例,涉及迁西、遵化等地。开滦集团各生产煤矿从业人员数量较多且工作、作业地点相对集中,部分劳务派遣人员来自迁西、遵化等县(市)区,疫情防控压力尤为突出。各生产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强化职工教育培训和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认真排查“三类”人员,要求每一名职工本着对自己、对组织、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按要求主动报告有关情况。出现疑似和确诊情况的,要按照规定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并对关键岗位人员要及时调换、增补,严防关键岗位操作人员缺岗、空岗导致险情和事故发生。
唐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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