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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江西省扶贫办公室、江西银保监局关于转发国开办发〔2020〕3号文件的通知

江西省扶贫办公室、江西银保监局关于转发国开办发〔2020〕3号文件的通知
(2020年2月28日)


各市、县(市、区)扶贫办,各银保监分局,各直属监管组,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省联社,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南昌分行,各城市商业银行,北京银行南昌分行,南昌辖内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现将《国务院扶贫办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发〔2020〕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
  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都是当前重大政治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统筹兼顾,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脱贫攻坚。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刻认识扶贫小额信贷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把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以更加积极主动的态度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   二、抓好工作落实
  按照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要求,各地要切实满足贫困群众的生产资金需求,对符合申贷、续贷、追加贷款等条件的,及时予以支持,保持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各地要尽快摸排本地区受疫情影响情况,结合当地实际,适当延长到期日在2020年1月1日后(含续贷、展期)、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还款期限,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各地要对新发放贷款、续贷和展期需求,加快审批进度,简化业务流程,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村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等基层力量作用,采取多种方式,做好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和贷款使用跟踪指导工作。   三、防范金融风险
  各地要充分运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扶贫小额信贷模块),安排专人负责系统管理,及时、准确地做好数据比对、录入工作。同时,要加强与承办银行机构对接,开展数据信息共享比对,实时监测分析,针对性进行业务指导,切实防范信用风险。
  附件:国务院扶贫办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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