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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确定5家单位和慈善组织作为接收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进口捐赠物资受赠人的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确定5家单位和慈善组织作为接收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进口捐赠物资受赠人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6号)等有关规定,经商南宁海关和国家税务总局广西税务局,现将我区接收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进口捐赠物资的受赠人名单公告如下:
  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登记的5A级社团或基金会
  (一)广西慈善总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登记的5A级社团)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长虹路1号
  联系人及电话:梁思林 15177934995
  (二)广西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登记的5A级基金会)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20-1号东葛大厦8楼
  财务联系人:王维宇 13768318950
  项目联系人:苏 彬 13387712913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指定单位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红十字会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27号
  联系人及电话:韦 斌 13977184331
  卢 恒 18577154440
  (二)广西红十字基金会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27号7楼
  联系人及电话:何国杰 15994428867
  梁 伟 13768114816
  (三)广西华侨爱心基金会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4号广西侨联2楼
  联系人及电话:唐 瑜 13557019018 0771-2840825
  上述单位和慈善组织受赠资格的有效期至2020年3月31日。
  此外,我厅将根据后续情况及时调整公布受赠人名单。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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