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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商贸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商贸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桂商流通发〔2022〕11号)


各市商务局:
  当前,山东、吉林、浙江、广东等地疫情持续反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全区商贸领域疫情防控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保障,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底线意识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当前国内、区内疫情仍然反复,坚决做好疫情防控事关巩固防疫成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压实部门防控责任,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要求,进一步强化和完善防控措施,坚决做好商贸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二、认真履职尽责,压实主体责任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各项防控工作要抓细抓小抓落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牵头抓总,分管同志要切实负起工作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工作机制保持激活状态。要进一步完善部门间的协作机制,健全工作预案,形成合力。要统筹做好企业疫情防控和商贸网络正常运营,建立健全区域联保联供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防范预案,保障满足居民生活需求。要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如遇突发情况,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三、严格落实措施,两手抓两手硬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商务部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及自治区疫情防控新“十严格”有关要求,一手抓好商贸领域防控措施落实,一手抓好商贸流通发展和恢复。指导商场、超市、市场、餐饮、酒店等商贸流通主体不断完善防控制度和处置措施。要严格落实进出测温、扫码、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备齐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并提醒顾客使用。提倡自助购物、非接触扫码付费等,减少人员接触。工作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好口罩、手套等防护装备,加强场所的通风换气,定期进行场所清洁、消毒。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理,不销售手续不完备的进口冷链食品。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开展促消费活动,制定疫情防控专项方案,做好活动规划,确保各项商贸生产活动安全有效。
  我厅将适时派出检查组对各地商贸领域疫情防控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商务厅流通处联系,联系人:王熙辉,电话:0771-2211831。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2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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