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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福建银保监局关于印发《2020年福建银行业保险业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指导意见》的通知

福建银保监局关于印发《2020年福建银行业保险业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指导意见》的通知
(闽银保监发〔2020〕63号)


各银保监分局;兴业银行,各政策性银行福建省分行,各大型银行福建省分行,福建省农信联社,各股份制银行福州分行,民生、平安、招商银行泉州分行,招商银行漳州分行,浦发银行龙岩分行,各城商行(福州分行),厦门银行各一级分行,福建华通银行,各村镇银行,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
  为进一步落实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优化资源供给配置,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加强支持乡村产业发展,打造产业特色优势,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努力减轻新冠疫情对农村经济社会的影响,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福建省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实施方案》,引导福建银行保险机构坚持“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理念,聚焦全省优势特色产业,聚合重点资源要素,深化金融改革创新,有效构建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的服务体系、配套体系,有力支持乡村产业提升创新力、竞争力,不断实现发展振兴。
  (二)主要目标
  主动对接闽东南高优农业、闽西北绿色农业、沿海蓝色农业的特色农业产业带,因地制宜,创新服务,精准支持,力争2020年底前通过打造50个服务乡村特色产业的专业化机构、新增乡村特色产业贷款200亿元以上,新增乡村特色产业贷款户数50000户以上,实现乡村特色产业贷款增速高于辖区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金融服务乡村产业化水平明显提升,有效助力全省十大特色产业实现产值均超1000亿,全面提升福建乡村产业发展的规模、效益和质量。
  (三)基本原则
  1.市场运作。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并重视传导机制建设,引导金融资源向乡村特色产业领域倾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支持乡村产业发展。
  2.特色协同。坚持特色发展,立足福建山海特点、资源禀赋和产业特色,发展特色服务机构,打造特色服务产品,构建特色服务模式,制定特色服务平台,建立特色工作队伍,加持特色产业发展。
  3.转型升级。坚持提升动能,助力产业升级,推动乡村产业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规模化、特色化发展,并将乡村产业作为业务发展蓝海,转换经营机制,激发内在动力,实现机构业务转型发展。
  4.风险可控。坚持守住底线,做到改进服务与风险防控相结合,不断完善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的金融风险分散、转移和共担机制,确保收益有效覆盖风险,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   二、服务措施
  (一)打造特色服务体系
  1.特色定位。发挥机构比较优势,致力形成功能互补、错位竞争、差异安排、分工协作的定位体系。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重点支持一批乡村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并加大对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大中型银行重点满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涉农大客户的服务需求,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继续做好农户服务基础上,把符合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要求的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规模经营主体作为支持重点,更好发挥支农服务主力军作用。金融租赁公司重点支持大型农业机械设备推广,促进农业产业现代化。保险机构重点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拓宽农业保险服务领域,落实便民惠民举措,为乡村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2.特色机构。建立特色机构,突出设立三农事业部的银行业机构支持乡村产业振兴职责,在乡村产业集中区探索建立专业性网点,为乡村各类产业经营主体提供标准化、特色化服务。改造传统机构,对现有乡镇网点改造升级,推动向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升级金融服务,并合理下放审批权限,提高授信额度,提升服务能力。完善辅助机构,积极推进“百千万2.0工程”建设,在全省建立一百个普惠金融学校、一千个普惠金融工作站、一万名乡村金融助理,积极发挥在产业选择、农户建档、信用评定、信用环境、理赔便利等方面作用,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重要支撑。
  3.特色产品。立足产业特色开展创新,根据福建“山海”“蓝绿”的经济特色,推广“快农贷”“福林贷”“惠林卡”“福海贷”“海参宝”等特色做法,进一步拓展林权抵押贷款、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并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现代农业示范区试办特色现代农业保险项目,推出服务特色优势农业产业提质增效保险项目。立足资源状况开展创新,根据农村地区资源多、资产少的现实情况,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林权、自然资源资产等抵押融资,以及承包地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等担保融资。在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框架下,支持有条件地区稳慎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推广厂房设备抵押、大型农机具抵押、农产品收益权质押、订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农业技术专利质押模式。立足产业实际开展创新,根据乡村部分农业产业生产季节性特点和资金需求短、小、频、急的特点,持续创新循环自助贷款、小额信用贷款产品。立足风险保障开展创新,根据乡村产业风险较大、保障较低的情况,创新符合乡村产业发展需求的保险产品。积极推广完善龙岩“三农”综合保险模式;在稳步开展传统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基础上,探索推广茶叶、设施种植、设施畜禽养殖等地方特色农业保险项目;扩展主要农产品目标价格指数、政策性农业气象巨灾指数保险,推动农业保险从覆盖直接物化成本逐步实现覆盖完全成本;加强保险防灾减损前移,构建“保险+科技”的场景化保险服务,发挥在农业保险风险减量管理中的应用,由“险后补偿”向“险前预警”“险中响应”转变。
  4.特色模式。推行风险分担模式,积极推广“银行+小额促进会”“银行+风险担保金”“银行+村级担保基金”等风险分担模式,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增信支持,有效分担风险。推行信用评定模式,持续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和“信用户”的评定活动,优先支持信用状况良好的产业主体,发挥正面引导作用。规范开展对各类农业规模经营主体的信用评定工作,鼓励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在同等条件下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的正向激励机制。推行供应链服务模式,依托农业产业链龙头企业资金、客户、数据、信用等优势,发展基于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应收账款、存货、预付款项融资等供应链金融服务。推行“数据贷”模式,加强与农业主管部门产业数据信息共享,实行系统对接、批量采集,并建立信贷模型,形成“用户画像”。推行圈层服务模式,以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专业村镇、台创园等产业集群集聚区为重点,分圈分层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发挥产业集群集聚区带动效应。
  5.特色平台。融入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嵌入金融服务功能,积极为乡村产业各类主体提供资金、结算等全方位金融服务。拓展金融电商平台,进一步活跃福农e购、善融商务、融e购、国寿i购等金融电商平台,聚合商品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使平台成为连接产业客户生产端和消费端的“中央处理器”,促进农村产业链式发展、网状发展。扶持农村电商平台,加大对服务乡村产业发展的电商企业支持力度,支持农产品电商平台发展,推动农村电商不断发展壮大。
  6.特色队伍。建立红色驻点队伍,积极开展“双基联动”,推行“一个支部、一个共建村、一个服务小组、一面旗帜”的银村共建模式,组建普惠金融助理团队,派驻各社区、乡镇、行政村挂职,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等红色队伍在推动乡村产业发展、促进融资对接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专业流动队伍,进一步推广“垄上行”金融服务队以及“背包银行”“狗不叫客户经理”等乡村流动金融服务队伍,提供普及金融知识、建立客户档案、收集信贷需求、受理业务申请等服务,进一步拓展金融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的深度和广度。
  (二)突出重点服务领域
  1.重点产业。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创新绿色信贷产品,完善动植物无公害处理保险监督机制,拓展生态修复保险项目,支持茶叶、蔬菜、水果、畜禽、水产、林竹、花卉苗木等七个福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支持蓝色产业发展,拓展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和码头、船坞、船台、船舶等资产抵押贷款业务。支持红色产业发展,开发收费权质押、乡村生态旅游保险项目等,重点支持一批影响力大、现金流稳定的红色旅游项目,把红色文化项目打造成富美乡村产业。
  2.重点主体。重视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重点扶持一批带动能力足、创新能力好、市场开拓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推动发展订单农业和“公司+农户”等生产经营模式,提升规模化生产水平。积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和完善符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开发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揽子综合保险等,提升抗风险能力,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发展乡村振兴带头人贷款、青年创业贷款等,支持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人员和“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创新创业。
  3.重点品牌。加强信贷支持,积极探索品牌农业保证保险、质量保险,扶持品牌农业发展,培育一批“老字号”“土字号”“特字号”产品品牌,打造福建农业的金字招牌。重点支持以福茶、福果、福菜、福稻、福菌等“五福”为代表的福建农业品牌,助力提高安溪铁观音、武夷岩茶、建瓯笋竹、古田食用菌、平和蜜柚、光泽肉鸡、福安葡萄、宁德大黄鱼、连城甘薯、福鼎白茶等产品知名度。
  4.重点布局。支持地方优化乡村产业空间结构,推动形成科学合理的乡村产业布局。重点支持县域优势产业集群和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支持特色小镇加快要素聚集和业态创新,辐射和带动周边地区产业发展。支持农业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联合建设原料基地、加工车间等,实现加工在镇、基地在村、增收在户。支持乡镇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支持有条件的村建设农工贸专业村。
  5.重点衔接融合。综合运用金融电商平台和“公司+农户+金融”等模式,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增强乡村产业聚合力。支持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发展县域范围内产业关联度高、辐射带动力强、多种主体参与的融合模式。支持集现代农业、休闲旅游、田园社区为一体的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使第一产业“接二连三”,推动农业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增值。支持企业加强与农民、企业与产业链的利益连结,推进利益分配重点向产业链上游倾斜,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三)推动完善专业服务配套
  1.登记评估。进一步加强与农村产权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规范乡村产业资产的抵押登记流程,确保办理抵押登记的农村资产权属清晰。积极推动产权主管部门制订乡村产业资产价值评估和评估机构的资质标准,推动发展社会化的评估中介机构,提供专业化、市场化的乡村产业资产评估服务。
  2.流转收储。鼓励银行业机构与收储担保机构合作,扩大可抵押品范围,对收储担保机构承诺收储或提供担保的,鼓励在利率上给予适当优惠。配合地方政府建立统一、规范、有序的农村产权流转平台和信息发布机制,加快农村产权流转。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提供权属查询、抵押登记、评估、收储担保、贷款保险等功能的一体化服务中心。
  3.数据信息。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依托农业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地方政府监管信息平台等,整合共享农村产业主体信用信息。主动对接批发市场、龙头企业、电商平台等,采集各类经营主体有效数据信息,提供个性化、批量化金融服务。结合“百千万”工程,进一步运用普惠金融学校、普惠金融工作站、乡村金融助理收集分析乡村产业数据信息和各类主体信用信息,为产业金融服务提供数据支撑。   三、组织保障
  (一)协调联动。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强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合作,积极对接各级政府制定的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形成政银保合力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良好局面。
  (二)评估促动。各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服务实体经济考核评价体系,将金融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做法、成效纳入服务实体经济评价指标重要因素,从覆盖率、可得性、服务质量、内生机制建设等多个维度设置监测指标,定期跟踪和通报各机构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情况,促进加强服务。
  (三)督导推动。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工作督导,及时跟进监管配套措施,将服务情况与机构监管评级、高管履职评价、市场准入和现场检查等实施监管“四挂钩”,督促机构针对评估暴露的短板和差距,及时调整发展策略和经营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服务乡村产业振兴质效。
  (四)宣传带动。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及时总结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以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银行保险机构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的创新模式、良好做法和主要成效,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创造良好社会环境。有条件的地区和机构要积极创建金融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示范点,形成一批能复制、易推广、可持续的产业振兴经验和做法。
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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