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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0年春季学期有关学段(年级)开学时间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0年春季学期有关学段(年级)开学时间的通知
(榕教综〔2020〕96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卫局,省属中小学校、市属各院校(园):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经福州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研究同意,全市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有关学段(年级)开学时间安排如下:
  5月8日安排全市中职学校、高职院校、本科高校、研究生毕业年级和其他年级有重要科研任务的学生按错峰错时原则复学,以及安排毕业实习(顶岗实习);
  5月11日安排全市高一高二、初一初二、小学六年级复学;
  5月18日安排全市小学三、四、五年级复学;
  5月20日全市中职学校、高职院校、本科高校和研究生非毕业年级按错峰错时原则复学,实行分批错时返校。
  小学一二年级、幼儿园具体开学时间待省教育厅研究确定后另行通知,特殊教育学校与幼儿园同批开学。
  上述学段(年级)目前尚在国(境)外的师生一律不返校。
  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的要求,认真按照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全面落实防控责任、评估督导、健康管理、物资保障和教学管理等各项开学准备工作,确保学校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福州市教育局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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