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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关于报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信息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关于报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信息的通知
(浙交办〔2007〕71号)


各市交通局(委)、义乌市交通局,厅管厅属各单位:
  按照省《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编制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今年各级应急管理部门需要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厅将按照《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方案》(浙政办发〔2006〕48号)的要求,编制《省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方案操作手册》,各地各单位也要按照应急预案体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级预案,明确联系网络,统计应急资源,编制应急操作手册。
  根据省政府应急办的要求,编入《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的应急资源信息,一般要向下延伸两级,即:省登记到县,市登记到乡镇、街道。为此,请各市交通局(委)报送统计信息到县级,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运管局报送统计信息到县级,厅质监局报送统计信息到市级,其它单位报送本级统计信息。
  统计报送应急资源和人员信息内容包括:
  单位名称、值班电话、值班传真;单位主管领导及分管应急工作领导、主管应急工作机构领导信息(包括姓名、职务、办公室电话、住宅电话、手机号码);应急管理职能机构名称、联系人员、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请于6月12日前以OA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报送厅运安处。联系人:凌宏标,联系电话(传真):0571-87819531。
  各地各单位在应急预案完善及操作手册编制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当地政府应急办或上级主管部门应急机构沟通。
  附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编制指南
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
《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编制指南

  应急预案是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性文件,但现有的各类应急预案还比较抽象和原则,不能满足实战要求。为了使应急预案更具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有必要对应急预案的内容进行细化、具体化和规范化。为此,需要制定与各类应急预案相对应的《应急预案操作手册》,主要内容如下:

  一、应急处置流程框架图。依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对突发公共事件事前、事中、事后各级政府和各级主管部门采取的应急准备、先期处置、信息报送、应急响应、扩大应急、善后处理、恢复重建、总结评估等用图表形式来显示。使各类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员和应急管理人员能够形象直观地了解掌握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程序。   二、应急响应程序。按照应急预案对应急响应程序的规定,明确各级各部门在信息报送、预警行动、组织指挥、处置行动、保障行动、响应终止、后期处置等应急响应程序中各阶段的主要任务、目标、要求等。使应急指挥员和应急管理人员能够按照规程进行规范处置。其内容基本上是对应急处置流程框架图进行具体的、程序化的说明。   三、应急信息网络系统。对应急信息报送网络、应急指挥网络的要求和使用作出明确规定。保证在应急处置行动时应急信息流的使用、调度畅通,指挥控制顺畅。   四、监测和预测系统。对各级、各部门、各行业现有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测网络和装备、器材,以及对各类不同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和预测能力进行登记统计,为有效预防和准确掌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展趋势打下基础,为组织先期处置创造条件。   五、应急警报系统。准确登记统计各种警报系统的种类、分布、数量质量、覆盖范围和警报装备的技术水平,明确各类警报的发布原则、要求、方式、手段,为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进行有效的预警行动做好准备。   六、应急专家。每个省级专项应急预案操作手册都要建立应急处置行动所需的专家小组,每个专家要建立包括单位、住址、职称、研究重点、联系方式等内容的信息档案。一旦应急需要,能够随时随地、快速得到各类专家的技术咨询,为应急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七、重大危险源登记。对本行业系统和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固定和流动危险源进行登记统计,理清、弄准危险源的分布状况、性质、种类、技术要素和事件发生后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处置办法等,必要时制作危险源分布图。为有效实施事故预防,提供针对性的技术资料;为事发后应急指挥员、救援队伍、应急保障力量及时、准确掌握险情,快速组织应急处置提供可靠依据。   八、重要防护目标确定。建立本行业系统和本单位管理范围内需要重点防护的各类目标档案,明确重要目标的分布情况、性质、类别、防护级别、防护方法、防护要求等等,必要时制作重要目标分布图,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重要目标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防护。   九、应急管理机构登记。对本应急预案相关和应急处置行动需要的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应急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分工、通信联络进行详细登记。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能保证相关单位联得上、相关人员找得到,并能准时到岗到位,参与预防和应急处置行动。   十、应急救援力量登记。应急救援力量主要包括骨干力量:驻军、民兵和预备役部队、武警、公安等,各部门专业救援力量:消防、气象、地震、环保、海事、防化等应急救援队伍。要按照各部门职责对各类救援力量的分布状况、人员和装备数量、救援能力、救助专业和应急救援队伍的主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协调人员的联络方式进行详细登记,必要时制作应急救援队伍分布图。一旦需要能够随时联得上、拉得出、起作用。   十一、医疗保障能力登记。对各类突发事件所需的医院、急救中心、防疫站、疾控中心等医疗机构的分布情况、救治专业、床位、救治力量、疫情检测设备、主要医疗器械等进行详实登记。救援行动展开后,能及时调派医疗专家、医疗抢救分队救治伤员,快速将伤员送达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十二、应急装备、设施、物资登记。对应急处置行动所需的,省内所有应急装备、设施的性能、数量和负责人、协调人员的联系方式等进行登记统计,明确调用、审批的程序、要求。特别是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点的分布情况,存储应急物资的种类、数量、质量情况进行登记统计。一旦实施应急保障行动,能够随时供得上、供得足。   十三、应急物资供应企业名录。对大宗、常用、不需储备、随时可以从市场调拨和组织生产的应急物资,建立市场、生产企业、物流业名录,一旦需要可以随时、快速调拨、征用和组织生产等。   十四、公众疏散路线图。对各类不同突发公共事件,具体细化企业、社区、学校、农村和其他公众密集场所,制定人员避灾疏散撤离线路。在突发事件来临时能够及时组织公众撤离,能够保证人身安全。   十五、避难场所分布情况。对已经建立的专业应急避难场所和适合应急避难场所进行登记统计,把应急避难场所的分布情况和每个避难场所的安置人数、保障时限、最大容量、保障方式等进行登记统计,必要时制作避难场所分布图。   十六、应用技术支撑。对应急预案、危险源、处置程序、应急评估、应急资源等开发应用软件,建立应急管理数据库,实现计算机管理。为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为应急处置行动的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   十七、外部联络。建立对上级、友邻省(市、区)、驻军、非政府组织、中央管理企业等单位和部门的通信联络。一旦应急行动需要,可随时提出支援请求。   十八、新闻媒体联络。建立对电视台、广播电台、传媒网络等新闻媒体的通信联系,确立参与应急处置、组织宣传教育的相关规程。一旦应急行动需要能够随时进行信息发布、预警和宣传教育。   十九、社会动员系统。对民营、私人企业的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设施、物资以及社会团体和志愿者的应急救援力量进行登记统计,建立通信联络。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动员社会力量参加应急处置行动。   二十、相关标准。制定应急信息报送规范格式、时限标准,各级预案启动的分级标准,突发事件评估标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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