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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鞍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鞍山市中小学校、职业学校2021—2022学年度寒假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鞍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鞍山市中小学校、职业学校2021-2022学年度寒假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办)、各学校:
  现将《鞍山市中小学校、职业学校2021-2022学年度寒假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办)、各学校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鞍山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
鞍山市中小学校 职业学校2021-2022学年度寒假工作安排意见

  2022年寒假将至,为切实做好学期结束阶段和寒假期间各项工作,保证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健康、祥和、安全、有意义的春节假期,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现就做好鞍山市中小学校、职业院校2021-2022学年度寒假工作安排提出如下意见:
  一、时间安排
  1.学生期末考试时间
  小学:2022年1月4日至6日
  初中:九年级2022年1月4日至5日
  七、八年级2022年1月10日至12日
  2.学生放假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含民办学校)、中职院校:2022年1月17日起至2月28日止,3月1日开学。
  普通高中:2022年1月18日起至2月28日止,3月1日开学。
  3.教师放假时间
  2022年1月24日起至2月21日止,2月22日正式上班。2月22日至28日为市、县(市)区、校组织教师业务学习与集备时间。   二、主要工作
  (一)认真落实“双减”政策
  1.减轻学生作业负担。科学合理布置假期作业,调控作业结构,按照“年级统一,总量控制,个别调整”原则,通过各级教研部门指导、集团大集备、校本研修等方式,强化作业设计,按照学生实际和学习内容,布置系统性、多样性书面作业,实践性作业和探究性作业,积极探索布置跨学科综合性作业。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生活习惯,理性对待电子产品,加强体育锻炼、培养阅读习惯、养成良好睡眠习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四史”学习活动,传承红色基因。开展学雷锋志愿活动,提升文明素质。加强思政教育、学生劳动教育和职业实践体验教育,发挥家庭在劳动教育中的基础作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社区公益讲座,丰富假期生活。
  2.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坚决落实国家和省、市“双减”政策中关于“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规定。严格落实“十个严禁”要求,进一步加强常态化学科类培训机构监管力度。综合治理无证办学以及通过托管班、自习室等变相违规校外培训行为,构建由教育牵头、公安、市场监管、消防、街道、社区等组成的治理体系,强化联合监管执法。
  3.鼓励支持小学寒假托管。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从本地实际出发,以学生需求为导向,在本地区统筹划定的试点小学中开展两期(一期:2022年1月17日--28日;二期:2月14日--2月25日)寒假托管服务。寒假托管要坚持“教师志愿参与、学生自愿参加、公益普惠”原则,收费遵照《鞍山市小学2021年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标准执行。服务内容要以看护为主,科学开展丰富多彩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不得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1.开展政治专题学习。各地各校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组织培训研修、学术交流、宣传宣讲等专题学习活动,做到学习培训全面系统、宣传宣讲生动鲜活、研究阐释深入精准,推动全会精神有机融入教育教学,力求弄懂做实有效果。
  2.开展专题教育。全市各学校要在假前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文件,与每名教师签订师德承诺书,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致教师一封信等形式进行教育引导。
  3.开展专项治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假期前要在媒体发布专项整治公告,畅通举报渠道,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教师线上线下违规补课和收取礼品礼金等违纪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全面净化教育生态。
  (三)加强考试管理
  1.严格考试组织实施。各地各校严格考试时间和学科考试时间,坚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束课程考试。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期末考试由各学校自行组织,各县(市)区不得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考试,不得统一进行考试分析、试卷分析或质量分析。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地理和生物学4学科采取同堂合卷,闭卷方式进行测试。
  2.严格考试命题管理。各学校期末考试命题要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可依托市级题库自行组题。对目前命题能力不足的学校,小学可由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县(市)区教研人员命题;初中可由市教师进修学院组织教研人员命题,也可由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县(市)区教研人员命题,各初中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可自主选用。
  3.严格考试结果运用。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分为4至5个等级。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要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家长群中传播。
  (四)认真做好家校衔接
  1.持续开展“师访万家”活动。各学校要把家访活动作为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育形象的重要抓手。家访数量占学生总数(所教班级)二分之一以上,并建立家访档案,开学后市教育局将对家访工作进行抽查。
  2.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继续完善工作台账,建立帮扶劝返等过程性档案材料。重点关注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困难学生、留守儿童或单亲家庭学生、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残疾学生、家庭突发重大变故学生,把教育关爱送到每一个家庭。
  3.注重家校共育。引导家长收听观看空中家长课堂、社区公益教育,全面提升家长家庭教育水平。各校各班级要与学生和家长建立畅通联系渠道,随时掌握学生情况,及时传递学生信息,促进家校协同育人。
  (五)切实加强安全教育
  1.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各学校要在假前集中组织开展一次专题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学生重点防范交通事故、消防事故、食物中毒、一氧化碳中毒和火灾、触电、过冰溺水事故,特别是加强“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教育。同时强化法制意识,抵制赌博和封建迷信等活动,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严防涉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发生。
  2.建立家校联动机制。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微信群、公众号等形式,指导和督促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高假期安全意识,切实履行好寒假期间安全监管责任,防范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
  3.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各学校在假前要开展一次隐患排查,重点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尤其要加强库房、财务室、微机室、电教室、图书室、实验室、锅炉房等重点区域的安全巡查工作,加强有毒、有害药品管理,有施工现场的要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管理。
  (六)坚决做好疫情防控
  1.继续完善校园疫情防控体系。细化工作方案,科学制定防控策略,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假期防控有关要求,持续压实学校主体责任。春季开学前,要开展一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校园疫情防控平急转换机制,提高防疫应急处置能力。
  2.引导师生减少外出。按照“非必要、不外出”原则,精准掌握师生去向及身体健康状况,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严格遵守公共场所“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不前往报告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地区,减少跨市域、跨省域走亲访友或旅游,特别是要避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春季开学返校报到,学校须查验师生行程卡、健康码并进行体温检测。
  3.持续做好宣传教育。多渠道多形式指导师生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教育引导师生及早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接种,遵守属地社区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七)着力抓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1.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达标校建设。对标对表《鞍山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评估细则》《鞍山市义务教育提档升级方案》,进一步完善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教学设施设备升级维修保养,尤其是加强英语听说设备招标采购和初中理化生实验室设施设备器材药品的配备。
  2.强力推进集团化办学改革。各地各校继续完善制定本地区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项目驱动,以具体教育教学活动为载体,制定有针对性可实施且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推进策略。
  3.精心准备“开学第一课”。各学校要精心组织开学典礼和校史校训、校规校纪等教育,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等,使学生以良好的情绪和态度投入到新学期学习中。   三、工作保障
  1.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把假期工作纳入学年教育发展规划,要成立假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假期工作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妥善安排学生期末考完试与正式放假之间的学习生活,严禁提前放假。各地各校要将工作部署情况、假期工作方案于2022年1月20前报送市教育局相关科室。工作总结于2022年3月1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
  2.落实责任。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和各学校校长对假期工作负总责。要加强管理,建立应急预案和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和漏报。
  3.强化督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对所属学校进行拉网式巡查,并下发巡查通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市教育局组织专人对假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形成督查报告,对工作不利、问题突出者进行通报,确保假期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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