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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杭州仲裁委员会关于拱墅区二级响应期间有关仲裁服务的通告

杭州仲裁委员会关于拱墅区二级响应期间有关仲裁服务的通告


  2022年4月23日,杭州市拱墅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在拱墅区行政区划内启动二级响应的通告》。因杭州仲裁委员会本部(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南路356号锦绣大厦)位于拱墅区行政区划内,现根据通告要求,就二级响应期间仲裁服务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于杭州仲裁委本部仲裁咨询、立案事宜
  (一)二级响应期间委本部现场立案、咨询服务暂停,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萧山分会现场立案、咨询等服务遵照萧山防疫政策暂无变化。
  (二)委本部将通过邮寄立案的方式保障立案工作继续进行。当事人、代理人等需要向委本部申请立案、提交材料的,请通过邮寄材料的方式进行,并注明准确联系方式。
  本委咨询服务渠道畅通,当事人、代理人等需要咨询立案相关事务请拨打本委咨询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立案材料邮寄地址及咨询联系方式:
  本部: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南路356号锦绣大厦6楼立案厅,联系电话:0571-88395924、13157147228、 13547842832、15261866328。
  萧山分会: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博学路837号杭州市萧山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5楼立案厅,联系电话:0571-82660821。   二、关于案件审理事宜
  (一)仲裁员、当事人、代理人在委本部现场开庭、评议等事宜暂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情况请及时与仲裁秘书联系,请务必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予以配合与理解。
  (二)当事人、代理人等就仲裁案件近期需提交证据材料或相关文件的,请选择邮寄方式,并与仲裁秘书保持沟通。
  非常时期,杭州仲裁委员会祝愿您与家人平安健康。我们将尽最大努力降低疫情的影响,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因拱墅区二级响应期间疫情防控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杭州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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