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北京市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防控疫情指引(第六版)

北京市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防控疫情指引(第六版)
(2020年6月17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为适应6月16日起北京市应急响应级别由三级上调至二级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坚持“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坚持“三防”“四早”“九严格”,强化底线思维,科学、精准、有效抓好疫情应对,保持产业经济平稳有序运行,结合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特点,现就近期疫情防控工作提示如下,供企业参考:
  一、做到防控“四个一”,即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建一个防疫责任机构,制定一套防疫工作方案,建立一套疫情应急预案,明确一套疫情报告制度,责任到位,分工到人。   二、全面落实《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近期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组织对本单位所有人员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凡自2020年5月30日(含)以来到过北京新发地农贸批发市场或与市场销售人员有密切接触的人员立即向所居住社区报告,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不得安排相关人员自报告之日起14天内到岗上班,并督促其及共同生活居住人员落实居家观察等各项防疫义务。   三、落实科学戴口罩、常态化测温、健康宝“绿码”查验等常态化防控要求。鼓励远程、居家等弹性办公,鼓励错峰上下班。做好单位进出人员管理,单位可使用“北京健康宝”开展扫码登记,避免接触传染及个人隐私泄露等风险。   四、加强重点场所防控和重点人员管理。做好办公场所、工厂车间、公共区域、职工宿舍、员工食堂等地的通风、环境清洁消杀及监测,对食堂人员(厨师、服务员、食材采购人员)以及其他各类服务人员加强健康管理。   五、坚持单位和个人健康监测报告制度,发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和/或干咳等呼吸道症状人员及时协助就医并上报,做到无症状感染者、确诊和疑似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提倡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不聚集等健康行为。教育引导员工保持良好心态。
  本指引未列的其他事项,按全市统一规定执行。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