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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活动相关事项的通告

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活动相关事项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人民群众诉讼权益,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示范区党工委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济源中院诉讼活动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20年2月3日起,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暂停现场接待来诉来访,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疫情防控期间,原定开庭、调解、询问、听证的案件,如具备网上诉讼条件的,原定诉讼活动日期不变;如不具备网上诉讼条件的,原诉讼活动延期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相关当事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及时与主审法官联系确定相关诉讼活动事宜。   三、需申请立案的,为减少人员之间接触,请通过网上立案、网上缴费、河南移动微法院以及邮寄等方式办理。办理立案业务也可拨打立案大厅电话0391-5566066进行咨询。   四、信访接待场所暂停信访接待,须反映情况的,可通过网络、写信、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方式办理。办理信访事项也可拨打信访大厅电话0391-5566060进行咨询。   五、建议民商事纠纷优先选择人民法院纠纷调解平台进行线上诉前调解。您可以随时随地掌握调解进度,调解成功可以在线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可以在线申请网上立案。   六、济源中院对申请执行案件将全面加大网络查控办案力度。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的,可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向执行法院反映。被执行人系涉疾控生产企业或个人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暂缓采取执行查控措施。疫情期间,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将受到一定影响,敬请谅解。
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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