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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茂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对从疫情发生地来茂名旅客进行健康监测管理的公告

茂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对从疫情发生地来茂名旅客进行健康监测管理的公告


  1月23日晚,广东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毒扩散,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茂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现结合行业实际,并就有关防控措施公告如下:
  一、全市所有酒(饭)店、民宿如发现有疫情发生地来茂旅客,必须掌握其信息,立即向所在镇或街道登记并报当地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主管部门备案。旅客不得擅自离开,由所在镇或街道工作人员引导至集中医学观察地点,如有不适症状,立刻采取防护措施并由现场工作人员转送至医疗机构进行排查。   二、自2020年1月25日20时起,茂名市对来自疫情发生地的旅客进行集中医学观察14天,集中医学观察地点为各县区指定场所,集中医学观察期间旅客只能在该场所范围内活动,严禁离开。   三、近期在茂的来自疫情发生地或去过疫情发生地的市民必须进行自我居家隔离14天,不得外出走访。   四、全市酒(饭)店即日起停止集聚性活动,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茂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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