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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21号——关于境外入郑人员须医学观察14天的通告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第21号)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上下全面动员、全力应对、周密防范,已呈现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良好态势。截至3月5日,全市连续14天确诊病例归零,连续13天疑似病例归零,确诊的157例患者治愈152人,治愈率96.8%。但是,随着多个国家疫情的快速扩散传播,全球疫情“高烧”不退,作为交通枢纽城市,面临境外疫情输入的严峻风险,严防“外来输入”是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现就切实做好入境人员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一视同仁”措施
  境外入郑人员,无论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由属地政府一视同仁、无差别地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入境方式包括境外直接进入或从国内其他城市中转进入。   二、严格落实“属地管理”措施
  各级各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必须慎终如始、如履薄冰,对疫情的警惕性、防控要求、防范意识不能降低,坚持严防输入策略,优化防控手段,全面排查境外入郑人员,严密防范境外输入风险;村(居)、机关企事业单位、楼宇、公共场所等,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输入性疫情风险隐患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有效阻断疫情传染源、切断疫情传播途径。   三、严格落实“联防联控”措施
  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社会防控部会同海关、边检、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外事、卫健、公安、公路等部门,建立联防联控工作专班,强化信息获知,统筹做好信息通报、身份登记、健康检测、应急处置等工作,严格管理、严把关口、严守防线。   四、严格落实“隔离观察”措施
  凡境外入郑人员,一律采取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措施。其中:
  1、来自、停留或途径疫情严重国家的,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2、其他国家入郑并在郑有固定居所的,纳入社区防控体系,实施居家隔离措施;
  3、其他国家入郑并在郑有稳定单位的,由所属企事业单位提供场所,实施隔离措施;
  4、其他国家临时来郑短期公务或商务活动的,须在政府指定接待酒店入住,由接待单位落实疫情防控第一责任;
  5、来自其他国家在郑无固定住所或单位的,须在政府指定酒店集中医学观察,由所在酒店和属地全程负责监督管理;
  6、来自其他国家经停郑州中转的,经检测检查无异常情况,由机场、高铁站、火车站等检测点,将其安排在场站临时隔离区域暂时滞留,安全妥善安排离郑,并通报目的地疫情防控机构。   五、严格落实“如实申报”措施
  境外入郑人员,必须主动如实申报健康登记,自觉配合落实居家或集中隔离措施。对不如实申报应集中隔离者,以及违反居家隔离观察规定的,一律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由此所产生的食宿费用自理。凡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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