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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浦江游览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浦江游览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
(沪文旅发〔2020〕20号)


各有关区文化旅游管理部门、浦江游览相关单位:
  为协助本市浦江游览行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上海市浦江游览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本市各浦江游览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浦江游览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3月2日

  上海市浦江游览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为切实做好本市浦江游览行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避免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指导各浦江游览相关单位员工和游客做好个人防护,有效遏制病毒扩散和蔓延,减少新型冠状病毒危害,维护员工和游客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到“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特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防控工作机制
  1、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明确单位防控责任,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由浦江游览各单位负责人任组长,根据防控工作部署和疫情动态变化,全面统筹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2、结合实际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并确保有效实施。强化协调联动机制、疫情监测机制、信息报送机制,明确各部门具体职责。
  3、浦江游览航线恢复开放应当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情况,在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作为企业复工的首要条件,在允许开放后,逐步有序开放。
  4、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切实做好日常防控,分别在游览船、游船码头或售票点设立临时隔离观察区域。一旦发现疫情,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启动应急预案报告当地疾控部门,做好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5、各浦江游览相关单位在复工复产前应落实疫情防控所需的口罩、手套、酒精、消毒液、测温仪器等物资保障,确保满足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   二、内部防控管理
  6、各浦江游览相关单位应分别成立防疫卫生工作专班,负责公共和办公场所清洁消毒、通风工作,并建立清洁消毒、通风的记录和检查台账,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电梯按钮、门把手、柜台扶梯等频繁接触部位应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7、各浦江游览相关单位应分别建立员工的身体健康档案,强化员工健康监测,加强对出国出省返沪员工的排摸和跟踪,切实做到员工健康状况的全覆盖、全掌握。自疫情重点地区或途径重点地区返沪的,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措施,同时对入住集体宿舍的员工,每日进行2次体温检测。及时掌握缺勤人员健康状况及出行轨迹。
  8、严格实行每日登记制度,使用指纹考勤机的单位应暂时停用,改用其他方式对进出人员进行登记。要尽量减少非本单位人员进入,确因工作需要的,应检测体温,并询问来源地、工作单位、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符合要求方可进入。
  9、设立可疑症状报告电话,员工进入办公及公共区域前必须测量体温并记录,员工中如有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不适症状时,要及时向本单位如实报告,不得带病上班,应及时安排就医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10、加强员工防控宣传教育,指导和督促员工做好自我防护。办公区域人员之间宜保持1米以上距离,多人办公时按照《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和使用技术指引》要求正确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工作场所应设置洗手设备或配备免洗消毒用品,进入办公区域前应洗手、消毒,接待外来人员双方正确佩戴口罩。
  11、保持办公区域通风换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如室温因通风有所降低,应提醒工作人员适当加衣保暖。按时进行消毒,保持环境卫生,减少人员聚集和现场集体活动,减少会议频次,提倡召开视频或电话会议。
  12、加强员工集体用餐管理,实行错峰就餐,有条件时使用餐盒、分散用餐,加强循环使用餐具清洁消毒。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
  13、密切关注员工心理健康,做好心理调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量,倡导员工适度锻炼,推行健康生活方式。浦江游览航线临时关闭阶段,可以通过网上职业培训等形式,做好职工的培训及业务提升工作。应对员工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事项的培训,确保员工复工复产上岗前具备必须的防控和处置知识与能力。   三、疫情期间的防控举措
  (一)游览服务与管理
  14、浦江游览航线恢复开放前应完成疫情防控工作的全员培训,一线员工应熟悉掌握防控工作各项要求,并具有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15、鼓励浦江游览实行预约制等限流措施,浦江游览日接待量应不超过日最大承载量的50%,瞬时流量应不超过最大瞬时流量的50%。疫情防控期间的游客最大承载量要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对公众予以公告。
  16、鼓励浦江游览实施实名制购票和游览,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智慧手段做好游客信息动态监测,以便在疫情防控期间及时与相关人员取得联系。应增配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对随意摘除口罩、随地吐痰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文明旅游等行为进行及时劝诫,切实维护好浦江游览秩序。
  17、各浦江游览相关单位应在主入口醒目位置进行公告,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平台等渠道,及时发布管理措施和疫情防控知识,提醒游客遵守相关防控的要求,帮助游客掌握防护要点、常识和注意事项,提升公众疫情防控意识,并公布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电话。在游客服务中心放置中英文防治新冠肺炎的宣传资料,免费向游客发放。
  18、各浦江游览相关单位一线服务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不当众咳嗽和喷嚏,重点岗位可采取穿戴护目镜、防护服等防护措施。
  19、加强群防群控,强化与属地的防疫、公安、文旅等部门联动,对不配合体温检测、随意吐痰、乱扔垃圾等游客不文明行为要予以制止和劝导,对明显违反防控规范的游客或有关行为,第一时间报告当地防控有关部门处置。
  20、游船码头及售票点应在入口处对游客测量体温,游客在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后方可上船参加浦江游览,对体温高于37.3度的游客予以劝返,来自重点地区的游客应登记游客基本信息和健康状况。
  21、游览船上的各层船舱应从严管理,落实船舱的清洁通风和消毒措施,关闭没有新风设施、自然通风条件和无法保证空气质量的室内船舱,合理安排船上游客的休息区域。疫情防控期间游览船上不举办节庆活动和聚集性娱乐活动。
  22、游览船上的工作人员应尽量引导游客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人群拥挤和聚集。游览船讲解员注意与游客保持1米以上距离,尽量采用无线的电子设备讲解。
  (二)卫生防疫
  23、各浦江游览相关单位内公用设施、电子触摸屏每天至少消毒两次,为游客提供使用的拐杖、轮椅、雨伞、语音导游设备等物品,做到“一客一消毒”。游客服务中心内备有消毒液等物品,免费供游客使用。各类购物商店应加强通风换气,通过引导减少人员聚集,每天至少消毒两次。
  24、各浦江游览相关单位办公及公共区域垃圾箱(桶)每天至少消毒两次,保持区域内环境整洁。增设废弃口罩回收专用箱(桶),同时设立相关指引标志,及时收集并清运。
  25、各浦江游览相关单位办公及公共区域卫生间应通风良好,卫生设施完善,须配备洗手液、一次性擦手纸,并确保供水正常和烘干机正常使用。便池、洗手台、把手等重点部位消毒每两小时一次,地漏每天用消毒水冲洗。
  26、游船码头应强化停车场防控和消毒管理,团队和自驾车辆实行分区停放,车辆宜隔位停放,引导游客分批上船。
  27、游览船上的桌椅摆放,尽量采取隔位就坐的方式控制人员聚集,保证游客间距,桌椅每天至少消毒两次。
  28、游览船上的餐厅、包厢室内空间应确保及时通风和消毒。餐厅应关闭没有通风条件的包厢,游客就餐应实行分餐制。餐厅、包厢落实“一日一消毒”制度,科学控制就餐宾客数量,确保防控能力与接待能力相匹配。
  (三)疑似感染者应对措施
  29、各浦江游览相关单位发现疑似感染者,应第一时间与所在区疾控部门进行联系,报告疑似感染者基本信息,移送至专门的隔离场所,等待疾控部门到现场处置。同时,对疑似感染者所接触的区域及时进行消毒处理,消毒时要用可防御感染的防护服、口罩、橡胶手套、护目镜、橡胶鞋等物品进行个人防护。
  30、发现的疑似感染者被确诊后,行动路径上与该游客接触过的工作人员、游客应及时进行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并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密切接触者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已发现病例的单位,要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加强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做好疫点消毒等工作。
  疫情播散的单位,要实施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根据疫情严重程度,暂时关闭涉及区域,待疫情得到控制并按程序报批后再恢复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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