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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元旦春节期间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元旦春节期间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部署要求,把“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临近,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始终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从严从实从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以及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将元旦春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要求落实落细落具体,筑牢我市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屏障。   二、从严从实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和信息沟通
  密切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加大对国内最新疫情动态的宣传力度,及时通过企业微信公众号、公告栏、业主微信群等转发官方疫情防控信息,做好宣传和防范工作;引导业主和员工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公共场所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积极倡议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出市、不出省,减少人员流动,停止非必要聚集活动;加强与属地镇街、社区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并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持续做好从业人员排查的数据统计,做好“日报告”“零报告”、疫苗接种进展情况等信息的按时报送。
  (二)抓好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工作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时按照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做好人员进入小区的体温检测等健康服务;积极主动配合镇街、居委会落实重点人员追踪排查,加强返粤来粤,特别是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中山人员主动排查,并及时反馈相关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场所(重点加强垃圾中转站、大堂、电梯等)的日常清洁消毒,适度做好环境消杀。
  (三)做好内部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内部防控,组织推动物业一线从业人员及时进行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工作,继续加快疫苗接种进度,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继续推动包括60岁以上、符合第3针加强针接种条件的从业人员、以及未完成全程疫苗接种的从业人员尽快接种疫苗,实现应接尽接,加快建立免疫屏障。
  (四)扎实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加强员工防疫知识和防控措施培训,针对物业管理区域等出现发热人员、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等不同场景及处置流程制定并完善各物业管理区域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物业管理区域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工作实际,加强与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沟通,制定完善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至少组织一次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演练,重点解决应急处置及时响应、封闭现场、配合开展流调、开展核酸筛查、进行场所消毒等方面具体问题,防患于未然。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全面系统排查防控工作中的问题隐患,举一反三,汲取近期省内外疫情经验教训,将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情况纳入日常检查的重点内容,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居安思危,树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底线思维,充分考虑不利情况,做足做好各项准备,做好我市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的,进行诚信扣分处理,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作进一步处理。
  我局将根据各镇街开展工作的情况,不定期组织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当前物业管理区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落实相关措施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将约谈相关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的,将予以诚信扣分,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公开曝光。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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