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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加强秋季学校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加强秋季学校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吉市教通字[2008]97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江北教育处,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夏秋季是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预防学校群体性食物中毒和各类传染病疫情的发生。现对秋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要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重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领导。学校校长要切实承担起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全面落实各项保障制度。
  2、开学前后,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学校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检查,特别是对学生食堂、厕所、宿舍重点区域及饮用水等设施的卫生安全情况要进行重点检查,还要组织对食堂内外环境进行大清理、大扫除,清除卫生死角,对食品容器、刀具砧板、加工器具和公用餐具以及冰柜、辅料柜、保洁柜等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确保各种食品容器、器具的卫生洁净。有二次供水设施的学校要做好蓄水设施的卫生防护工作,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定期清洗、消毒,确保饮用水安全卫生。切实落实有关卫生安全措施,坚决杜绝学校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3、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完善落实学校食堂的定期卫生检查制度,重点抓好食品原料采购索证、验收、食品留样、餐具清洗消毒制度的执行落实,特别是进入秋季后食堂不得向学生提供豆角等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物。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当地卫生部门对辖区内学校监督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及学校自查发现的问题,立即予以整改,对达不到量化分级C级以上的学校,将坚决予以取缔。
  4、开学后,要继续加强每日晨检工作,发现有发热、出疹等异常症状的学生要立即通知家长及时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治疗,及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防止各类传染病在学校的流行,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及时对广大师生开展一次食品卫生和肠道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教育。特别是农村中小学要注意教育学生不喝生水、不食生冷食物、不摘食野果(菜)、不买街头无证小贩的饮(食)品、勤洗手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防止病从口入,提高自我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6、强化信息报送意识,发生学生疑似食物中毒或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要立即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相关部门报告,对瞒报、漏报、不报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7、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将于9月末10月初对我市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各县(市)区和各级学校要认真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做好迎检工作。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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