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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穗康”线上购买口罩医保个人账户互联网支付试点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穗康”线上购买口罩医保个人账户互联网支付试点工作的通知


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在疫情防控期间,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公室指定微信“穗康”小程序统一提供口罩等防疫物资线上预约、摇号抽签、配送到家或到店购买服务。根据《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意见》精神,为方便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在疫情防控期间购买口罩,我局试行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穗康”线上购买口罩医保个人账户互联网支付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新冠疫情期间,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通过“穗康”小程序在试点定点零售药店线上购买符合我市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口罩,可开展医保个人账户互联网支付业务。   二、试点定点零售药店为在“穗康”平台开展线上支付业务并具有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资质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三、试点定点零售药店应报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备案并做好有关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特此通知。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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