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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南京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关于“三项岗位人员”考生考试疫情防控要求的通知

南京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关于“三项岗位人员”考生考试疫情防控要求的通知


各培训机构:
  根据南京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报,有两名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曾在我市有旅居史,为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现对全市“三项岗位人员”考试考生作如下安排:
  1. 对于与通报所述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在时间段、地点有共同活动轨迹的考生,暂缓考试。   2. 自2022年6月29日起,考生须配合考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监测,扫描场所码,核验苏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 各培训机构要抓实考前疫情防控教育,严格做好参加考试人员的行程流调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等健康核查工作,自行填报《疫情防控承诺(告知)书》(见附件1),督促考生签署《考生个人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2),签字盖章后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给考官,单独存档备查。   4. 请确定考试计划的考生和培训机构及时关注“南京发布”、“健康南京”微信公众号,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区域变化,宣教中心将根据防控政策措施动态调整考试安排。
  附件:1. 疫情防控承诺(告知)书
  2. 考生个人疫情防控承诺书
南京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2022年6月28日

  附件1
疫情防控承诺(告知)书

南京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为全力支持配合中心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考生和全体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机构名)     对  年  月  日(考试日期),班级名          人数   工种        参加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考试承担疫情防控社会责任,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1.主动学习并了解有关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知识,及时关注官方渠道和权威媒体发布的疫情通报,科学理性应对疫情。
  2.认真贯彻落实各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安排部署及工作要求,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全体员工及考生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3.建立教职员工和考生行程和健康监测机制,建立教职员工和考生健康档案,自觉遵守考试中心考场管理和疫情防控管理规定。
  4.收集整理《考生个人疫情防控承诺书》,严格筛查考生个人健康情况,重点人员(重点疫区、症状异常人员)及早通知暂缓参加考试,并做好解释工作,及时向宣教中心报备。
培训机构(盖章)
负责人签名:

  附件2
考生个人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
  本人已知晓南京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前已进行了自我体温监测,近期未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保证与官方通报的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无共同活动轨迹(相同时间与地点均无交叉);保证无疫区旅行史或人员接触史。
  本人对以上承诺负责,如有与承诺不符或有隐瞒、虚报、漏报等行为,引起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考生本人签名: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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