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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南昌市司法局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冠疫情防控考生告知书

南昌市司法局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冠疫情防控考生告知书
(2020年10月15日)


各位考生: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上级部署安排,现提醒广大考生自觉遵守并执行以下各项防疫要求,确保我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1.考前要求。司法部在报名系统中增设“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功能,即应试人员应于考前14天(10月17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完成信息填报,同时,在准考证打印页面增设《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应试人员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考生要填报“赣通码”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要及时向南昌市司法局报告,并进行核酸检测。考生考前需做到不去中、高风险地区,不与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的返回人员接触。
  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应进行集中隔离或救治,不得参加考试。
  2.考点要求。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出示身份证、准考证、“赣通码”,接受测温,并主动接受入场考务安全检查。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赣通码”为绿码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
  “赣通码”非绿码的考生,须于考试当天,提供考试48小时内在专业检测机构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肺部CT结果等医疗检验材料,并由考点总监考、副总监考以及现场疾控人员共同研判和评估;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等材料的,不能参加考试。
  3.考场要求。每场考试前,考生应提前90分钟开始进入学校,提前50分钟进入考场,考生须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考生在进行人脸识别时须摘下口罩,人脸识别后须立即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坐后,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但之间相距不足一米的应全程佩戴口罩。提倡考生在保证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全程佩戴口罩。
  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考生,应退出体温检测区,可适当休息后再次接受测量,测量多次仍不合格的须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由现场疾控部门工作人员确认可以考试后参加考试。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考点总监考、副总监考以及现场疾控人员共同研判和评估,不能参加考试的,不得进入考场,工作人员做好记录,由考生签字确认,并配合现场疾控部门工作人员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考生入场和散场时要按考务人员的指令有序进入和离开,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1米以上。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现场疾控部门工作人员与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并按规定妥善处置。
  4.严惩行为。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未尽事宜按照国务院、司法部、江西省委省政府和南昌市委市政府等有关文件执行。各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卫生健康委员会和考点学校有进一步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南昌市司法局:
  0791-83986124
  0791-83986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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