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新冠肺炎防控应急处置预案(修订版)》的通知(2021)

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新冠肺炎防控应急处置预案(修订版)》的通知


各镇街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文化广电旅游领域防控应急处置工作规范有序,现将《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新冠肺炎防控应急处置预案(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1年9月3日

  附件
  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新冠肺炎防控应急处置预案(修订版)

  为做好我市文化广电旅游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时响应迅速、决策科学、处置得当、保障有力,根据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文化广电旅游领域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立足“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精准实施预防为主、分类指导、快速响应、落实责任的常态化防控策略,及时发现、依法高效处置文化广电旅游领域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规范做好疫情报告、控制、救治等工作,最大限度控制和减少突发疫情影响,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确保文化广电旅游领域快速重振和健康发展。
  (二)指导原则
  1.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宣传普及新冠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和防病能力。开展文化广电旅游领域群防群控,稳防稳控,有效落实综合性防控措施,防止新冠肺炎疫情输入、扩散和输出。
  2.依法科学,有序防控。坚持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规范文化广电旅游领域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和信息管理等工作。
  (三)编制依据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试行) 》《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第二版) 》《中山市新冠病毒变异株本地疫情处置应急预案(2021年版)》《中山市新冠肺炎疫情控制应急预案(试行)》。
  (四)适用范围
  适用于市内发现本土新冠病毒初筛阳性患者(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时,指导做好全市公共文化场所、文物保护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KTV)、游艺娱乐场所、电影院、剧院、A 级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民宿、旅行社、营业性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以及局机关、局属单位等文化广电旅游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组织管理
  在市新冠肺炎指挥部领导下和有关部门指导下,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新冠肺炎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市文化广电旅游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组长:萧亦充;副组长:吕丽珠、卞树勇、黄健敏、邹俊强、李旭强、陈志明、邓淑玲、张文、黄娟、侯琳琳;成 员:吴荣超、陈伟、余江、关越强、郑琼仙、单晖宇、杨志新、郭志强、梁媛、马军民、梁展娜、胡家辉、黄伟光、赖远泉、唐维磷、何冠描。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督导检查组、后勤保障组。
  (一)综合协调组。组长:吕丽珠;副组长:黄娟;成员:吴荣超、梁媛、马鹏飞、李晋銮、白咏嘉。主要职责:负责起草印制疫情应急处置涉及的各类文件,收集、汇总、拟写报送相关材料;根据市新闻发布部署,组写我局参加发布会文稿;做好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应急处置组。组长:卞树勇;副组长:张文、侯琳琳;成员:马军民、胡家辉、何冠描、刘成荣、范喜安、黎宇才。主要职责:负责会同卫健、疾控、公安部门和属地镇街开展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文化广电旅游领域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置遇到的问题;做好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督导检查组。组长:黄健敏;副组长:李旭强、邓淑玲;成员:关越强、郭志强、杨志新、赖远泉、黄伟光、梁小鹏、朱文国、谭敏玲、李咏梅。主要职责:按照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工作指引,开展文化广电旅游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做好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组长:邹俊强;副组长:陈志明;成员:陈伟、郑琼仙、唐维磷。主要职责:负责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救援所需有关防护物资,配合有关部门处置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引发的舆情事件;做好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镇街文化旅游主管部门根据所属镇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响应启动
  根据卫健部门报送的信息,市防控指挥部启动应急处置响应,我局根据有关要求即刻启动应急响应,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四、情景划分及相应应急处置措施
  (一)情景一 :市内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非文化广电旅游领域)
  应急处置措施:一是应急处置组指导相关镇街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及文化广电旅游场所,协助市镇卫健、疾控、公安部门做好密接、次密接人员跟踪排查。二是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精准实施分级分类管控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停止非必要聚集活动,原则上不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三是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划分的封闭区(阳性个案的发现点、居住点、工作点及周边区域)、封控区(将阳性个案的密切接触者及其共同暴露高风险人群的居住点、工作点、活动点及周边区域)、警戒区(根据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视情将封闭封控区周边区域)(分级实施区域防控措施详见附注)分别对文化广电旅游领域场所(机构)实施管控措施。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所在镇街范围内的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影院、剧院、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A级旅游景区等一律停业,减少人员聚集,停止非必要聚集活动,营业性演出活动暂停,星级饭店禁止堂食。全市其他镇街文旅场所按接待能力的50%实行限流,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测温、扫(亮)码、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等措施,星级酒店提倡打包,堂食按接待能力的50%实行限流,每个包房不超10人用餐。旅行社不组团出省出市,已出发的团队不到中高风险地区,做好疫情防护工作。返回中山的团队严格按照防疫要求落实有关措施。劝退计划来中山的外地旅游团,对已在中山团队要求严格执行我市疫情管理要求。市镇两级文旅部门强化疫情防控监管,利用线上线下手段对文旅场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因防疫需要要求关停而没有关停的场所,实施强制关停。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场所,采取立行立改、限期整改或停业整改等措施。
  (二)情景二:市内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文化广电旅游领域)
  应急处置措施:一是局领导小组接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报告后,立即报告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卫健局等机构。应急处置组第一时间会同相关镇街配合市镇卫健、疾控、公安部门开展疫情处置工作。二是协助疾控机构和属地镇街文旅部门通知发生地文旅场所配合做好现场管控、调查、人员管控、消毒处理、落实封控措施等工作。要求发生地文旅场所做好职工健康监测工作,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健康监测和心理疏导工作,保持与疾控部门信息沟通,及时报告最新情况。提醒所有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文旅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加强清洁消毒等。三是按照卫健部门和相关部门要求,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对涉及的文旅场所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要求发现确诊病例的文旅场所在疾控机构指导下,按相关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场馆空间、参与游玩项目、乘坐旅游包车等疫点、公共场所、电梯(扶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做好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空调等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指导和督促文旅场所员工加强消毒,注意卫生。四是根据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对确诊病例所在区域及其他区域文化广电旅游场所、文旅活动分别按照封闭区、封控区、警戒区实施全部停业、暂时关闭等相应管控措施(星级酒店除外,但需禁止堂食,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全市其他其区域镇街文旅场所按接待能力的50%实行限流,星级酒店提倡打包,堂食按接待能力的50%实行限流,每个包房不超10人用餐。旅行社不组团出省出市,已出发的团队不到中高风险地区,做好疫情防护工作。返回中山的团队严格按照防疫要求落实有关措施。劝退计划来中山的外地旅游团,对已在中山团队要求严格执行我市疫情管理要求。市镇两级文旅部门强化疫情防控监管,利用线上线下手段对文旅场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因防疫需要要求关停而没有关停的场所,实施强制关停。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场所,采取立行立改、限期整改或停业整改等措施。五是做好防疫宣传和文旅场所员工心理疏导工作。疫情应急处置期间要做好防疫宣传、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和健康教育等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防控知识。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实际情况,协调有关机构有针对性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涉及的文旅场所员工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三)情景三:旅行社团组行程中出现可疑病例
  应急处置措施:旅行社团组行程中出现发热等可疑病例时,要求全团暂停行程,就地观察,向当地卫健部门报告情况,配合卫健部门对发热人员进行调查和隔离观察,并按照卫健部门意见,确定其他人员是否继续行程,按要求做好处置工作。   五、终止应急响应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卫健部门评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应急响应终止后,我局终止应急响应,总结评估应急处置措施效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指导全市文广旅领域有序开展复工复业,加强行业疫情防控监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文化广电旅游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的统筹和组织领导,各工作组要确保思想认识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高效规范迅速开展应急处置。
  (二)加强协调联动。综合协调组加强汇总我局参与疫情应急处置情况,加强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沟通联系并加强信息报送,同时向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及时报送相关处置情况。涉及疫情的重要信息、敏感信息发布,要报市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审定。根据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做好我局参加新闻发布会有关准备。应急处置组加强与相关部门、镇街沟通联络,协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后勤保障组做好疫情应急处置防护物资保障和发放,配合有关部门处置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引发的舆情和突发事件。各有关领导、工作组要加强与相关单位、镇街协调联动,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机制顺畅。
  (三)严格工作纪律。局机关工作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和保密意识,高效做好各项疫情处置工作;对因迟报、瞒报、漏报新冠肺炎疫情重要情况,以及疫情应急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附则
  局领导小组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情况,及时组织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2021年2月7日印发的《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附注:《中山市新冠病毒关切变异株本地疫情处置应急预案(2021年版) 》中关于分级实施区域防控的描述:
  现场指挥部组织相关专家开展疫情形势分析研判,科学划分封闭区、封控区,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设置警戒区。
  ①封闭区。将阳性个案的发现点、居住点、工作点、活动点及周边区域划为封闭区。实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封闭区全体人员前7天每天及第10、14天各检测1次核酸。封闭区14天内(自最后一例阳性个案隔离管控日期起计算)无新增感染者则解除封闭。
  ②封控区。将阳性个案的密切接触者及共同暴露高风险人群的居住点、工作点、活动点及周边区域划为封控区,实行“只进不出,严禁聚集”管理措施,原则上每户只能派l人在指定时间外出购置保障物资。封控区全体人员第1、4、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封控区7天内无新增感染者,经现场指挥部组织评估后转为警戒区管理7天,无新增感染者则解除管理。
  ③警戒区。根据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视情将封闭封控区周边区域划为警戒区,实行“两点(居住点--工作点)一线、非必要不离开”管理措施。警戒区全体人员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警戒区14天内无新增感染者解除管理。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