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工作的公告

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工作的公告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及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我省启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相关要求,为配合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就本院诉讼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即日起,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和涉诉信访场所暂不现场受理立案、申请再审、材料收转等事宜,相应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2、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申请立案或案件查询可通过“甘肃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方式办理。
  3、案件查询、联系法官、诉讼咨询等可拨打0930-12368诉讼服务热线联系办理。
  4、不便网上立案的,可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相关材料,并请在邮件上分别注明“邮寄立案”“邮寄申请再审立案”等内容。邮寄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北滨河东路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邮编730010。
  5、诉讼服务接待场所暂停现场接待期间,我院诉讼服务工作人员将坚守岗位,履职尽责,确保办理好群众网上立案、诉讼服务咨询等相关工作,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诉讼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930-6245086
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2月5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