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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云南省选拔赛暨第二届“创翼云南”创业大赛的通知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云南省选拔赛暨第二届“创翼云南”创业大赛的通知
(云人社函〔2020〕51号)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人社部、省委、省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双创”决策部署,进一步营造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5号)要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于2020年联合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扶贫办、团省委、省残联共同举办“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云南省选拔赛暨第二届‘创翼云南’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大赛组织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结合实际采取相应措施,积极筹备并办好大赛。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大赛工作的组织领导,联合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成立大赛组委会,确定专门工作机构,落实相关工作人员,积极筹措大赛工作经费,确保大赛顺利进行。各地大赛工作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请于2020年4 月30日前报省级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二、周密组织落实
  各地要制定大赛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计划和措施,统一使用“中国创翼”名称,统一比赛规则标准,按照规定时间节点扎实做好大赛各阶段工作。各地大赛实施方案请于4月30日前报省级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赛事进展情况和亮点特色亦请及时报告。各地大赛结束一周内,请将赛事总结、各阶段精彩视频剪辑(约5分钟)和照片(不少于20张)提交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三、大力营造氛围
  举办大赛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挥就业创业工作牵头职能作用,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要联合相关部门结合大赛不同阶段特点,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赛前动员、重点关注带动就业、助力脱贫等社会价值较大的参赛项目,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加大赛中产品展示、赛后创业成果宣传。注重树立不同领域、各具代表性的创业典型,扩大大赛的影响力,积极营造政府鼓励扶持创业的浓厚氛围。   四、严格纪律要求
  各地要按照人社系统行风建设要求,落实大赛组委会制订的方案、细则,统一思想、统一名称、统一规则、统一步调、统一品牌、统一标识 ,根据大赛规定,扎实做好各阶段工作,确保大赛规范有序、顺利实施。各地要将大赛的公平公正摆在首位,认真选定大赛评委,坚持按规矩办事,严格遵守大赛评审标准,确保做到每一个步骤、环节,有标准、有程序、有监督,比赛全程零投诉。要认真审核参赛项目,对不符合参赛条件的项目,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各地在大赛组织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反映。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电活:师利萍、王俭,
  0871-67195771、67195792;传真:0871-67195769;邮箱:676361482@qq.com。
  附件:
  1.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云南省选拔赛暨第二届“创翼云南”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2.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云南省选拔赛暨第二届“创翼云南”创业大赛组委会名单
  3.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云南省选拔赛暨第二届“创翼云南”创业大赛名额分配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4月13日

  附件1
  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云南省选拔赛暨第二届“创翼云南”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一、大赛目的与特点
  以贯彻党的十九大“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精神,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及人才强国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核心价值,以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培养创新创业意识为目标导向,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助力脱贫攻坚为重点评价指标,突出参赛项目的社会价值和创业者的社会贡献。   二、比赛主题
  创响新时代 共圆中国梦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及承办单位
  指导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主办单位: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省扶贫办、共青团云南省委、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承办单位:云南省就业局
  协办单位: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大赛组委会
  成立大赛组委会(名单附后),负责本届大赛的组织领导。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届大赛的方案设计、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宣传发动、赛事保障等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就业局创业指导处。
  (三)专家委员会
  为提升全省比赛层次和影响,大赛组委会将邀请部分热心公益、在创业大赛组织及创业指导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和社会影响力的专家组成大赛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对大赛组委会负责,对选拔赛整体策划设计、评审标准规则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审核评委资格,监督评审过程。
  (四)评审委员会
  为确保大赛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大赛组委会特邀请省内外就业创业研究和指导专家、成功创业企业家及创投行业领军人士组成选拔赛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大赛组委员会负责,并在专家委员会监督下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四、参赛对象
  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群体均可报名参赛,项目所在地位于云南。   五、组织形式及赛制安排
  大赛按照“1+1”模式,包括主体赛和创业扶贫专项赛。
  (一)主体赛。主体赛面向各类群体,分为创新项目组和创业项目组两个组别。为鼓励和促进返乡农民工创业,结合云南实际,在主体赛中单独设立务工人员返乡创业组。按照州市初赛(可延伸到区县)、省级选拔赛、全国大赛三个步骤实施。各地要按照大赛组委会统一分配的名额,选拔优秀项目入围省级选拔赛,省级选拔赛共40个项目参加(创新项目组、创业项目组各20个)。省级选拔赛创新项目组和创业项目组各组一、二等奖共6个项目推荐参加全国大赛。
  (二)创业扶贫专项赛。各地按照大赛组委会统一分配的名额,选拔优秀扶贫项目参加省级选拔赛,省级选拔赛共20个项目参加。省级选拔赛一等奖共1个项目推荐参加全国大赛。   六、报名参赛条件
  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前三届大赛全国决赛获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不能参加。
  (一)主体赛创新项目组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20年6月15日,尚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创业团队或登记注册未满1年的初创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3.参赛项目须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
  (二)主体赛创业项目组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20年6月15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满1年且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 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3.参赛项目须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
  (三)创业扶贫专项赛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20年6月15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或残疾人就业不少于30人(小微企业占总人数的比例不少于20%)。省级以下选拔赛各地可适当降低报名条件。
  3.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一定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4.参赛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5.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   七、赛事流程
  (一)第一阶段:大赛启动和组织发动
  1.大赛启动。
  2020年4月,发布大赛启动消息,公布大赛流程,公布大赛方案,宣布大赛启动,成立组织机构,印发大赛通知,制定实施细则,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等工作。
  2.报名和审核。
  报名时间:截止2020年6月10日
  各州市联合相关单位广泛宣传发动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团队积极报名参加,报名时按创新项目组、创业项目组、创业扶贫专项组分组别报名,不得兼报。
  各州市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赛项目并于2020年6月15日前向省级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填报《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报名并通过审核的项目清单》。省级大赛组委会依据大赛报名条件,对报名参赛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并于6月25日前将审核结果报全国大赛组委会,同时通知参赛者。
  (二)第二阶段:州市、省级选拨赛
  1.州市选拔赛。
  时间:2020年6月25日-7月31日(含公示5天)。
  各州市组织参赛团队通过采取现场项目路演方式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考虑疫情影响因素,路演评审时,尽量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也可考虑路演评审时少设或不设观众席或远程视频路演评审等方式进行)。评委采取现场点评、评分。参赛项目按照分数高低进行排名,根据分配名额参加省级选拔赛。有困难或特殊情况不能组织路演的州市,以正式文件报省级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经书面同意后,按照统一规则,采取专家集中评审等方式对参赛项目进行打分排名。省大赛组委会人员一律不参加州市选拔赛的各类活动。
  大赛评委由各州市组委会邀请纪检部门、以抽签等公平公正方式确定。如有需要,可向省级大赛组委会申请评委支持,评审费用由各州市承担。
  2.全省选拔赛。
  时间:2020年8月1日--9月10日(含公示5天)
  地点:红河州或昆明市。
  主体赛和专项赛分组同时进行(每个项目参赛不超过3人),均采取现场路演方式组织评审,参赛团队现场进行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评审进行现场点评、评分,按照分数高低进行排名,分别评选主体赛和专项赛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
  省级大赛组委会将按照全国大赛组委会分配的参赛名额,依据全省选拔赛中获奖情况,推荐参加全国选拔赛项目。
  3.颁奖典礼。
  由主办单位、相关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及合作单位为各类获奖代表、优秀创业服务机构等单位和团体颁奖。
  4.入围选手集中培训。
  时间:2020年9月底前。
  省级组委会组织入围全国选拔赛选手在昆明进行统一集中培训。邀请创业导师对竞赛技巧、路演礼仪及相关注意事项进行讲解,对创业项目书进行指导修改并模拟实战演练,帮助选手提高参赛技巧,树立参赛信心,取得优良成绩。
  (三)第三阶段:全国选拨赛和决赛
  时间:2020年9月下旬--10月中旬。
  主体赛全国选拔赛、决赛和创业扶贫专项赛全国决赛,由全国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实施,地点为江西省景德镇市。
  1.主体赛全国选拔赛。
  创新项目组和创业项目组各分两组同时进行(每组约50个项目,每个项目参赛不超过3人),采取现场路演方式进行。各组获得前15名的项目进入全国决赛,其他项目获得“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创翼之星”奖。
  2.主体赛和创业扶贫专项赛全国决赛。
  主体赛创新项目组、创业项目组和创业扶贫专项赛同时进行(主体赛每组30个项目,创业扶贫专项赛32个项目,每个项目参赛不超过3人),采取现场路演方式进行。主体赛决赛每组各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12名;创业扶贫专项赛决赛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14名。
  决赛结果产生后,全国大赛组委会择期举办颁奖典礼和闭幕式。   八、评审标准及规则
  (一)评审标准
  突出“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导向,重点关注项目的创新性、示范性、引领性及带动就业、扶贫等社会价值。“创新”,主要围绕项目的产品、技术、经营模式、管理方式等评分;“创业带动就业”,主要围绕项目直接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带动上下游产业就业规模等方面进行打分;“扶贫”,主要围绕项目吸纳贫困群体或残疾人就业数量、对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贡献等方面评分。
  (二)评审规则
  省级选拔赛项目评审借鉴全国选拔赛和决赛项目评审方式,采用现场路演方式进行。现场路演评分的组织规则及评定标准将在大赛组织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九、奖励与扶持
  (一)全国大赛奖励扶持措施
  1.奖励措施。全国大赛组委会对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优秀奖的项目,颁发奖杯和证书,并分别给予相应奖金。同时,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称号;对获得“创翼之星”奖的项目颁发奖牌和证书。
  2.扶持措施。全国大赛组委会建立“中国创翼”官网(含微信端口),将所有参加全国选拔赛的项目纳入大赛项目库,通过大赛平台持续宣传推广,提升创业项目和创业者知名度,帮助其对接资金和市场,拓宽发展渠道。对所有参加全国选拔赛的项目第一创始人,大赛组委会将区分不同创业者群体,在征求省级组委会意见的基础上,从中选树一批有代表性的典型人物,收入“中国创翼风采录”,在系统内和社会上广泛宣传,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省级大赛奖励扶持措施
  1.奖励措施。省级大赛组委会对获得全省选拔赛一、二、三等奖的项目,颁发奖杯和证书,并分别给予5万元、2.5万元和1万元的相应奖金,同时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授予“全省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称号;对获得“优胜奖”的项目颁发奖牌和证书。对全省选拨赛获奖项目所在创业孵化基地(机构)授予“优秀创业服务机构奖”并颁发奖牌;对州市选拔赛期间按规定统一名称、统一进度、统一标准、统一标识,规定时间举办路演赛,组织发动得力、社会影响力大、参赛项目数量较多、工作成效明显的州市授予“优秀组织奖”并颁发奖牌;对大赛提供大力支持的社会机构、企业和个人授予特别贡献奖并颁发奖牌。
  2.扶持措施。省级大赛组委会将在“就业彩云南”公众号中将所有参加全省选拔赛的项目开展持续宣传推广,提升创业项目和创业者知名度,拓宽其市场发展渠道。将全省级层面的导师评委和创业投资机构纳入大赛导师库和投资机构库,并委托创业服务机构提供开放式、多样化、可持续的创业支持和服务。
  州市选拔赛期间,大赛组委会将为有需求的地方给予推荐评审专家、培训导师、投资机构和媒体宣传等方面支持。对所有参加全省选拔赛的项目第一创始人,组委会将区分不同创业者群体,在州市推荐基础上,选树一批有代表性的创业典型人物,向全国大赛组委会推荐收入“中国创翼风采录”,在系统内和社会上广泛宣传,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各州市大赛组委会要将选拔赛评选结果与创业扶持政策落实相结合,对获得“全省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称号的项目,可放宽“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加大资金等政策扶持力度;对所有参加全省选拔赛的项目,在入驻园区、贴息贷款、培训辅导、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   十、宣传发动与配套活动
  选拔赛启动后,省级将联合州市大赛组委会广泛发动各类媒体对选拔赛各阶段赛事进展多角度开展宣传报道,宣传各地好的做法,树立更多青年创业典型,提升大赛的社会影响力和关注度,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舆论氛围。选拔赛期间,各州市要积极开展创业大讲堂、创业培训、创投对接、展示交流等配套活动,努力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增强效果、促进对接。鼓励各类创业服务机构和媒体充分发挥各自作用,积极参与大赛的相关活动,并为参赛项目提供指导、培训、推广、投融资等方面的深度服务。   十一、经费保障
  全省选拔赛和参加全国选拔赛所需组织实施费用,由大赛组委会在省级创业经费中列支。地方领队、工作人员和参赛选手交通食宿费用由各州市从创业资金中按规定列支。入选参加全国选拔赛项目人员的赛前培训费、交通食宿费用由省级大赛组委会负责。各地举办选拔赛及配套活动时可按规定接受社会资助。
  附件2
  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云南省选拔赛暨第二届“创翼云南”创业大赛组委会名单

  主   任
  石丽康 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王正英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赵海波 云南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杨  李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段  颖 共青团云南省委党组成员、副书记
  徐彦国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党组成员、云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副主任
  宣  程 云南省就业局局长(副厅级)
  张金涛 云南省人才服务中心主任(副厅级)
  委   员
  吴晓丽 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与农民工工作处处长、二级巡视员
  韩世云 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二级巡视员
  张绍云 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失业保险处一级调研员
  喻兵兵 云南省发改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处副处长
  阙建国 云南省科技厅高新处副处长
  温树敏 云南省扶贫办三级调研员
  吴  琳 共青团云南省委青年发展部部长
  王  婷 云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杜华杰 云南省就业局副局长
  龚玉泉 云南省人才服务中心二级调研员
  刘  娟 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宣传中心副主任
  邢  伟 云南省就业局创业指导处处长
  王  俭 云南省就业局创业指导处三级调研员
  办公室
  主 任:杜华杰(兼)
  副主任:邢 伟(兼)
  联络员:王  俭
  联系电话:0871-67195792
  附件3
  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云南省选拔赛暨第二届“创翼云南”创业大赛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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