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外国专家疫情防控相关服务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外国专家疫情防控相关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为巩固好我省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省外国专家过一个安定和谐的春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科技局、各用人单位要紧盯国际国内疫情的新动向新变化,时刻绷紧疫情防控思想之弦,充分认识做好外国专家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作为,落实各级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疫情防控和出入境人员管理的各项工作安排和要求,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的机制和措施。   二、突出防控重点。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外防输入”的重要阶段,用人单位应及时了解外国专家行程,做好疫情防范准备工作,并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门统一要求向单位所在地社区及外国专家居住地社区报备。倡导就地过年,减少人员跨省流动,做好在湘外国专家春节期间各项保障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做好人员值守,做到过节不断联络,确保安全稳定有序。   三、完善有关机制。继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外国专家情况统计工作,各市州科技局、有关单位按时向省科技厅报送本地、本单位外国专家在岗数变化等情况。因疫情影响暂未回湘外国专家,用人单位要加强联系,掌握动态和回湘计划,做好政策宣讲。建立常态化的外国专家疫情防控服务机制。   四、落实主体责任。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疫情防控原则做好相关服务。外国专家返回本地后,应遵守本地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门统一规定,服从居住地社区居家隔离等管理。对根据要求实行隔离的外国专家,用人单位应做好疫情期间相关服务工作,保障外国专家的生活和防疫物资。外国专家在湘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胸闷、乏力等症状,用人单位应及时帮助就诊,各市州科技局给予积极协助,并于两小时内上报省科技厅。
  联系人:省科技厅外国专家服务处王帅
  电话:0731-88988067、18817176667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2月4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