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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武汉仲裁委员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通告

武汉仲裁委员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传播,保障当事人、代理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身体健康,根据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武汉实际,现就近期仲裁立案、开庭等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当事人提交仲裁申请的,请优先选用武仲微信公众号中当事人服务平台预立案功能。   二、当事人提交仲裁文件的,建议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尽量避免当面提交,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三、当事人需要联系立案秘书、办案秘书的,请优先选择电话、电子邮件方式进行联络。   四、当事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来武仲现场办理仲裁业务的,请提前与立案秘书、办案秘书预约。   五、原定2020年2月15日及之前举行的开庭审理(包括公告审理案件,但网上仲裁案件除外)延期举行,具体开庭时间,由仲裁庭根据《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决定后,另行通知。   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等原因无法按期提交材料、无法参加庭审等仲裁活动的,请依照仲裁规则申请延期。   七、武仲原定2020年2月举办的全部对外会议、培训、研讨会等活动延期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在人员聚集的公共区域采取消毒、体温检测、要求相关人员佩戴口罩等卫生防护措施,请理解并配合。   九、如有任何仲裁服务需求,请拨打武仲咨询电话进行咨询(联系方式见附件)。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努力提供优质仲裁服务,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因采取必要防控措施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附联系方式:
  总部咨询电话:027-85711211
  光谷办公室咨询电话:027-87151567
  立案邮箱lian@whac.org.cn
  恭祝各位新春愉快,身体健康,平安幸福!
武汉仲裁委员会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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