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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疫情防控期间为基层减负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疫情防控期间为基层减负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佛山、东莞市轨道交通局,广州、深圳、珠海、河源、东莞、中山、阳江、湛江、茂名市水务局,清远市水利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佛山、河源、东莞市环保局: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疫情防控期间为基层减负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执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3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疫情防控期间为基层减负的若干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确保基层集中精力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任务,制定以下措施:

  一、统筹报送上级要求上报的疫情防控工作数据、表格、材料,以简单明了、规范统一为原则,统一表格、统一内容、统一报送时间;市局内部多个科室联合开展工作的,要明确牵头单位,避免多头、重复报送。   二、对属地党委政府和我厅要求上报的数据,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能利用现有数据、材料或通过政府部门内部可以获得准确数据的,不再要求基层和企业报送。   三、在疫情防控期间,除参加属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的督查检查外,原则上暂停对基层的其他检查工作;尽量减少日常工作情况材料和表格报送。   四、要切实加强内部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范病毒传播扩散,确保广大干部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不给大局添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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