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苏州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企业、加油站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苏州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企业、加油站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商运行〔2022〕61号)


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2月15日,省工作组对苏州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建议,吴庆文代市长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工作组和各市(区),按省工作组要求,迅速落实到位。鉴于苏州当前疫情严峻形势,请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进一步强化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督促指导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企业、加油站等企业单位切实抓好疫情防控。
  1.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严守阵地、严防漏洞,坚决克服麻痹心态、厌战情绪,一丝不苟认真落实各级防控要求,将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   2.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和督促企业和单位根据《商场、超市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等防控要求,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验码、保持合理距离等疫情防控措施,严禁体温或苏康码异常的人员入内。落实专人做好对公共区域、重点部位、工作场所物体表面等进行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   3.加强检查指导。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企业、加油站防疫工作检查,注重细节,紧盯薄弱,查找漏洞,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整改。
  近期市商务局将组织专人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将予以通报,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苏州市商务局
  2022年2月16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