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我市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和物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我市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和物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房管局(中心)、市物业管理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春节将至,物业管理区域相关活动逐渐增多、人员流动性增大,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我市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和物业服务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当前,国内多地接连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我市周边城市相继新发本土疫情,风险就在身边,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春节前后,疫情传播风险将进一步加大,为科学精准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工作,各县(区)住建(房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要求,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社区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员工和业主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尽量避免前往有风险的地区,扎实做好环境卫生清理、公共区域消杀、通风等防控工作。   二、提倡从业人员留惠过年。人员频繁流动,将增大新冠病毒感染风险,我局提倡广大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留惠过年,非必要不出惠不出省,非必要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有确诊病例的地市旅游、出差、探亲。确需出行的,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可通过政府相关疫情网站提前了解当地相关防疫政策,备足出行期间所需的口罩、消毒液等用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遵守安全秩序和防疫管理要求,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三、非必要不聚集。物业管理区域内不开展聚集性活动。物业服务企业举办线下会议、聚会、聚餐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50人以上的应当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向当地县(区)防控办报备。   四、增强服务意识。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要克服麻痹思想,落实春节值班制度,确保各岗位用人需要,保证秩序维护、工程维修、环境卫生等相关服务的质量;落实各岗位值班制度,确保春节期间通讯畅通,人员在位,做到发生重大应急和突发事件时,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五、大力开展“迎新春”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春节前要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统一行动,大力开展防蚊灭蚊行动,消灭越冬蚊,科学开展灭鼠行动,清除鼠类的食物和藏匿场所,辅以药械消杀,切实预防和控制鼠类疾病的发生,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营造整洁、健康的环境。
  (联系人:万启兵,电话:0752-2898665)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6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