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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西藏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事项的通告

西藏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事项的通告


  近期,由于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存在困难。为更好地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等原因无法参加庭审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申请延期审理。   二、信访人如有信访诉求,建议通过来信或来电方式反映,法院会及时分流处理并进行反馈。   三、鉴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审判区域系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如诉讼参与人确需来法院的,须全程佩戴口罩并在安检口接受体温检测,请您配合。若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向法院安保人员说明,如有隐瞒病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法院原定的开庭、接待、诉讼服务、执行等工作适当延期,时间另行通知。   四、在疫情防控期间, 建议优先通过微信小程序“中国移动微法院”“中国移动微法院跨越立案”“西藏移动微法院”“诉讼无忧网”方式选择网上立案,尽量避免现场申请立案,减少出行,降低风险。如需联系法官的,请优先通过电话、微信、短信和其他网上方式进行。   五、如因特殊情况,必须亲至法院办理的,请一定要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我院相关检查,如有发烧、咳嗽等症状,请主动告知安保人员,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疫情防控期间,我院的各项工作难免会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但我们将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及合法权益,竭力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部分案件采取相关措施受到影响、带来不便的,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诉讼服务热线:0892-12368
  办公服务热线:0892-8839948
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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