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 发文字号:桂教财务〔2020〕11号
- 公布日期:2020.05.11
- 施行日期:2020.05.1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教育经费与财务 疫情防控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桂教财务[2020]11号 2020年5月11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