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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长沙市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长沙市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区县(市)律师工作委员会: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升级,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落实省委、市委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指示精神和《长沙市司法局关于严防严控疫情风险的通知》(长司发通[2021]13号)要求,现就全市律师行业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各律师事务所要严格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控管理工作,及时准确掌握本所人员近期相关行程及活动情况;对于有近期疫情高、中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与患者有接触史的,应当督促其自行隔离,并主动向所在社区进行报告;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抓好防控工作。   二、加强个人及家庭成员防护
  全市律师及全体家人需切实做好个人防护,进一步增强防护意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减少外出、聚餐、娱乐;要经常收看官方疫情信息发布,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要密切关注个人的居民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一旦发现变为红码或黄码,必须第一时间向律师事务所和所在社区报告,按要求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对于已经完成疫苗接种的人员,仍要坚持做到“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一米线”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者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   三、加强办公场所防疫管控
  各律师事务所要加强办公场地重点区域(部位)消毒,严格防护措施,进入办公场所应规范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落实体温检测,配备使用免洗消毒用品,办公、洽谈、用餐、参会等应保持安全距离,发现异常情况要按照防控要求及时处置。   四、严格管理人员外出
  各律师事务所要加强人员外出管理,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非紧急事由尽量不离长,如确需离长出差,要提前报告律师事务所及所在社区,并向市律协报备;人员外出须合理安排行程和出行方式,回长后要做好健康筛查,律师事务所要持续跟踪随访,及时掌握情况。
  请各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将通知要求传达全体律师,做到人人知晓、履职尽责、严格落实。
  联系人:梁亚洁
  电 话:0731-85409837
长沙市律师协会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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