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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基本生活必需品配送进社区相关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基本生活必需品配送进社区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商务主管部门、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各基本生活必需品保供企业,各物流配送企业、各物业管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做好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工作的相关部署,合理有序引导群众就地过年,确保货运物流畅通,解决好生活必需品配送进社区(含居民小区、园区、城中村,下同)“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百米梗阻”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物流配送进社区提供必要支持
  各单位要统筹做好春节假期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结合群众需求积极提供非接触、少聚集的便民服务,确保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请未实行疫情防控全封闭管理的社区,按照省、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要求,取消不必要的货运物流通行限制,为基本生活必需品配送进社区提供必要支持和保障。对于确因特殊原因不允许进出的社区,应设法提供统一的快递配送集散点,为居民提供便利。各区住建部门要督促辖区内各物业小区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引导物业管理企业做好快递进社区管理工作。   二、常抓不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要求
  各企业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员工教育培训,督促快递员严格遵守入场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口罩佩戴等防疫要求,积极配合各物业小区的管理规定。要加强员工管理,落实好上岗前体温监测等要求,不得安排近期前往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员工上岗。要严格落实进口冻品防疫“四证”要求,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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