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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方式的通告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方式的通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按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要求,我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方式作出如下调整:

  一、即日起,我院暂停现场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立案大厅、诉讼服务大厅和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另行通知。   二、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诉讼代理人需办理立案事宜的,可直接通过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北京移动微法院”、北京法院诉讼服务微信公众号、海淀法院自主立案服务号等信息平台提交起诉材料。
  网上提交不便的,可以选择邮寄立案方式向我院提交起诉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2号,邮政编码:100080,收件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联系电话:010-62697289,邮件封皮上请注明“邮寄立案”。
  有特殊紧急情况的,当事人可拨打专线电话与我院立案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10-62697289,010-62697367,010-62697276。   三、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诉讼代理人需向法官提交诉讼材料的,可通过邮寄方式或交我院安检处安保人员代收转递;如确有材料需直接交给法官的,可拨打电话010-62697692;办理公告送达的,可拨打电话010-62697696联系有关事宜。   四、疫情防控期间,群众申诉信访可通过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12345政法民声热线等线上渠道进行,或者将信访材料邮寄我院,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2号,邮政编码:100080,收件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联系电话:010-62697561。   五、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确需来我院的,请佩戴口罩,并在安检口接受体温检测,体温异常的,务请先行就诊。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不便的,敬请谅解。
  我院立案、诉讼服务和涉诉信访工作人员将坚守岗位、履职尽责,认真负责办理好网上立案、网上诉讼服务、网上信访以及来信来电反映的诉求,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各项诉讼权利。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日

  附:
  (一)海淀法院本部及各派出法庭邮寄方式
  海淀法院本部: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2号,邮编:100080
  东升人民法庭: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45号,邮编:100083
  山后人民法庭: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翠湖南环路十三号院8号楼,邮编:100094
  上地人民法庭: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28号信息大厦,邮编:100085
  中关村人民法庭: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0号新海大厦,邮编:100080
  复兴路人民法庭: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8号冠方大厦,邮编:100097
  四季青人民法庭: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8号冠方大厦,邮编:100097
  温泉人民法庭: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8号冠方大厦,邮编:100097
  海淀法院执行局: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8号冠方大厦,邮编:100097
  (二)网上提交立案材料入口
  途径一:“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网址:www.bjcourt.gov.cn
  途径二:扫码进入“北京移动微法院”

  途径三:扫码进入“北京法院诉讼服务微信公众号”

  途径四:扫码进入“海淀法院自主立案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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