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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组织做好冠脉球囊扩张导管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有关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紧急通知

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组织做好冠脉球囊扩张导管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有关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高新区卫健医保局,东盟-经开区人社局,经开区劳动人事局,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各有关医疗机构:
  按照《自治区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冠脉球囊扩张导管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有关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桂药采办发〔2021〕3号)要求,请各单位组织做好冠脉球囊扩张导管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有关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并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落实:

  一、请各有关医疗机构按文件要求通过自治区药品集团采购服务平台完于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购销合同签订工作并及时开展采购。请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及开发区医保部门督促所辖医疗机构按时完成合同签订。   二、请市医保中心参照自治区落实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做好医保预付、医保支付、激励措施以及管理、监测等相关工作。
  附件:自治区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冠脉球囊扩张导管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有关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桂药采办发〔2021〕3号)(略)

南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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