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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福建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决定

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福建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决定


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中直驻闽各单位:
  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遭遇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发生后,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牢牢掌握“战疫”主动权,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在这场抗疫斗争中,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始终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冲锋在前,忘我奉献,主动担责担难担险;广大医务工作者白衣为甲、逆行出征,发扬救死扶伤、医者仁心的崇高精神,义无反顾、日夜奋战;广大公安民警、社区(村)工作者、科技工作者、企事业单位职工、下沉干部、新闻工作者和志愿者不畏艰险、闻令而动;广大人民群众识大体、顾大局,同舟共济、守望相助,共同筑起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的钢铁长城。他们的英勇表现和先进事迹感人至深、催人奋进,生动诠释了生命至上、举国同心、舍生忘死、尊重科学、命运与共的伟大抗疫精神。
  为了表彰先进、鼓舞士气,进一步激发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广泛凝聚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省委和省政府决定,授予林伟等550名同志“福建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称号,授予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党委等300个集体“福建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扩散蔓延,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繁重。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为榜样,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顽强拼搏、担当作为,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再立新功,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不懈奋斗!
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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